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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西化工,因三家工厂停产搬迁获政府补偿21.35亿

来源:第一纺织网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6日

刚刚因原全资子公司山东聊城鲁西化工第一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一厂”)实施退城进园一体化项目进行停产搬迁获得9.52亿元的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西化工”)12月25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根据聊城市委、市政府安排,因城市规划调整及公共利益需要,鲁西化工对原全资子公司山东聊城鲁西化工第四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四厂”)实施退城进园一体化项目,进行停产搬迁。

根据鲁西化工与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书》显示,与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回原四厂所属土地使用权,并对地上房屋建构筑物、设备及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补偿,金额合计3.23亿元。

据悉,鲁西化工原四厂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聊国用[2001]字第996号,土地面积114640平方米。

同日,鲁西化工全资子公司山东聊城鲁西化工第二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厂”)因实施退城进园一体化项目,进行停产搬迁。依据聊城市政府关于公司退城进园项目的会议纪要精神,二厂与东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书》,收回二厂所属土地使用权,并对地上房屋建构筑物、设备及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补偿,金额合计5.35亿元,其付款方式如下:收回地块一(251.9341亩)支付土地收储补偿金2.55亿元,收回地块二(94.6568亩)支付土地收储补偿金2亿元,收回地块三(72.689亩)支付土地收储补偿金0.8亿元。

鲁西化工表示,该补偿金额将用于企业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以及停工损失等。

鲁西化工称,公司的退城进园一体化项目在公司园区内已经建设投入运行,发挥了一定的效益,优化了园区内的产业结构,实现了产业转型升级。

前述公告显示,鲁西化工原一厂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房屋建构筑物以及设备等相关资产的收回范围包括:东昌府区鲁化路以东、光岳路以西、财干路以南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聊国用[2000]字第524号,土地面积27780平方米;聊国用[2004]字第174号,土地面积19855.6平方米。

鲁西化工主营业务为化工新材料、基础化工及化肥产品的生产销售。主要产品有聚碳酸酯、己内酰胺、尼龙6、甲酸、多元醇、甲烷氯化物、氯化石蜡、氯化苄、有机硅、尿素、复合肥等百余种,产品应用领域广泛。

财报显示,2018年鲁西化工实现营业收入212.85亿元,同比增长35.04%;实现归母净利润30.67亿元,同比增长57.27%;2019年前三季度,鲁西化工实现营业收入136.42亿元,同比下降13.50%;实现归母净利润8.64亿元,同比下降6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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