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的标签法规,由至少80%重量百分比纺织纤维和/或纺织长丝组成的纺织产品应符合该法规。产品标签内容要求包括:1.在消费国注册的名称、企业名称或商标,以及国内制造商或进口商的税务标识号,或任何使用其专有商标或公司名称的人士,或持有商标使用许可证人士。2.原产国前面冠以“Hechoen(Made in)”或“Fabricadoen(Manufactured in)”或“Industria(Industry)”字样,后面标明原产国名称。不接受以经济区域名称或国旗标识标示产地。3.纺织纤维或纺织长丝的名称及含量,其含量以质量百分比表示。4.护理标签说明必须符合NM ISO 3758:2013标准,并可用符号和/或文字表示。护理程序必须按照所述顺序予以告知:洗涤、漂白、干燥、熨烫及专业的纺织品护理。5.尺寸或规格。上述所列的强制性信息必须通过永久性、不可擦除、清晰可见的标签、印章、贴纸或类似方式表明。所列的信息必须以消费国的语言表述,但也可以无偏见地以其他一种或多种语言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