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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股份(6003020):部分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

来源:中国纺织网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董事朱寅先
生、赵旭先生、陈锦山先生,副总经理余守旗先生、黄玮先生、邓斌先生、原增
胜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郑璇女士的通知,上述人员分别在2017年6月
2日、6月5日、6月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上述3个交易日内,公司部分董事、高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买入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计49400股,增持金额为375365元,占公
司总股本的0.014%。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增持人职务本次增持增持金额本次增持前持本次增持后持
数量(股)(元)有数量(股)有数量(股)
朱寅董事长1130086445450015800
赵旭董事、总经理5000383001700
陈锦山董事、副总经理5700435483000
余守旗副总经理5000376252500
黄玮副总经理6900519572300
邓斌副总经理5200398842200
原增胜副总经理5300398562700
郑璇董事会秘书、财5000377502300
务总监
二、本次增持目的及资金来源
本次增持行为,是公司董事及高管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
的认可,同时也是提升投资者信心的体现。本次增持资金均为上述人员的自有资
金。
三、本次增持的合法性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事项
上述增持人员承诺,后续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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