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纺机网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正文

尤夫股份(002427):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中国服装网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6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7年4月19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考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本次实施分
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98,154,658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2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
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注:根据先
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
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
月13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6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6月
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工业园区咨询联系人:赖建清
咨询电话:0572-3961786传真电话:0572-2833555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6日


1  
阅读数量(643)
分享到:
 更多关于 行业资讯
 推荐企业
 推荐企业
经纬纺机
小图标 推荐企业
  • 1
  • 2
  • 3
  • 4
  • 5
关于纺机网 | 网络推广 | 栏目导航 | 客户案例 | 影视服务 | 纺机E周刊 | 广告之窗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本站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