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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股份(000936):出资设立产业基金

来源:中国纺织网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2017年4月,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一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村股权”)与红豆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江苏华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熙投资”)。华熙投资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一村股权认缴出资800万元,持股比例80%;红豆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00万元,持股比例20%。

  2017年5月1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一村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村资本”)与华熙投资、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无锡阿福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金投惠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江苏疌泉华杰信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华杰信诺合伙协议”),一村资本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江苏疌泉华杰信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杰信诺”)24,000万元出资,占华杰信诺总规模24%;华熙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0万元,占华杰信诺总规模1%。

  2、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涉及金额未超出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公司此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一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华熙投资股东)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1LX3N

  经营期限:2016年2月4日-2036年2月3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888号808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汤维清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全资子公司一村资本持有99%股权,全资子公司一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股权。

  2、名称:一村资本有限公司(作为华杰信诺有限合伙人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51124697B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所: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588号203-1室

  法定代表人:汤维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整

  营业期限:2015年8月18日至2035年8月17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

  股权结构:我公司持有99%股权、全资子公司江阴华西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股权。

  三、合作方基本情况

  1.名称:红豆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华熙投资股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66134760X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苏无锡红豆工业城

  法定代表人:刘连红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5月24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投资管理与咨询服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领域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红豆投资有限公司为红豆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实际控制人: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周耀庭、周海江、周鸣江、周海燕、顾萃、刘连红。

  2.名称: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作为华杰信诺有限合伙人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355034912R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128号和泰国际大厦29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吕宗才

  认缴出资总额:1,026,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9月25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实业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基础设施投资,投资管理、资产受托管理、股权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名称:无锡阿福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华杰信诺有限合伙人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MA1NRRED62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兴港路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周丹

  认缴出资总额:5,000万元

  营业期限:2017年4月17日-2027年4月17日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名称:无锡金投惠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华杰信诺有限合伙人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MA1NT7JG9T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智慧路5号北-1906-3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浦炯

  认缴出资总额:20,000万元

  营业期限:2017年4月18日-2022年4月17日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一村资本、一村股权以及相关合作方均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上述相关合作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四、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华熙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华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6MA1NU21485

  成立时间:2017年4月21日

  注册地址: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智慧路5号北-1903室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汤维清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2)华杰信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华杰信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10亿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汤维清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以工商登记为准)

  合伙人出资情况:

  -

  3.财务状况与经营概况

  华熙投资成立于2017年04月,华杰信诺正在进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登记,上述两家企业尚未发生实际业务。

  五、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华杰信诺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1.合伙企业名称:江苏疌泉华杰信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合伙企业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智慧路5号北1903,为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

  3.合伙企业的目的:主要围绕江苏省内上市公司产业升级设立并购基金。本合伙企业的投资领域包括:医疗大健康、集成电路半导体、智能制造清洁能源、TMT泛文化服务方向。其中,上市公司并购为主投资领域,本合伙企业投资于主投资领域的比例不低于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70%,其余资金应限制于投资《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现代产业并购基金管理办法》所限定的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领域。

  4.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以工商登记为准)。

  5.合伙企业合伙期限:5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算。

  6.合伙人名称、注册地址、认缴出资额和相关资料:

  -

  7.出资缴纳:各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按其认缴金额分期同比例缴纳。其中,普通合伙人应当先于有限合伙人实缴当期出资,有限合伙人之间同步出资。合伙人首期出资比例为总认缴出资额的10%。本协议签署日后3个月内普通合伙人应当将其首期应缴出资实缴到位,并向全体合伙人发出首期出资缴付通知书,列明各有限合伙人应缴付的首期出资占认缴出资额的比例(“首期出资比例”)、首期出资应缴付金额和首期出资到账截止日、本合伙企业收款账户等信息。各合伙人应于首期出资到账截止日之前,将首期出资应缴付金额支付至指定的收款账户。首期出资缴付通知书至少应当在首期出资到账截止日前20个工作日发出。除首期出资外,本合伙企业出资根据投资业务的实际需要,实行项目缴付制。

  8.资金托管: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为本合伙企业委托一家商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

  9.应经合计持有本合伙企业三分之二以上实缴出资额的合伙人(含省政府投资基金)同意方可作出决议:(一)修改合伙协议;(二)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三)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四)合伙人的入伙和退伙;(五)增加或减少本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六)合伙人增加或减少对本合伙企业的出资;(七)合伙企业对外投资设立子基金;(八)合伙企业合伙期限的延长;(九)投资原则或投资范围有重大改变;(十)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变更;(十一)确定及变更基金托管人;(十二)投资决策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十三)本协议第七十六条、第八十条规定的费用与支出是否由本合伙企业承担;(十四)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十五)投资项目的非现金分配方案;(十六)本合伙企业与关联人的交易事项;(十七)合伙企业的解散及清算事宜;(十八)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事项;

  10.执行事务合伙人: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普通合伙人为本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企业日常运营,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和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

  11.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事务合伙人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其执行合伙事务的内部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由执行事务合伙人选聘或委派,经本基金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

  12.投资比例:本合伙企业对单一项目或基金的累计投资金额不得高于本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20%。本合伙企业在单一项目或基金中的累计出资比例不超过该项目或基金总出资或股权的30%,且不作为最大出资人或股东。

  13.限制行为:本合伙企业不得从事以下业务:(一)对外举债;(二)从事融资担保以外的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三)投资二级市场股票(上市公司定向增发除外)、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评级AAA以下的企业债、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四)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经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五)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或资金拆借;(六)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七)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八)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14.管理费:本合伙企业应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的管理费合计金额为:

  (一)在本合伙企业投资期内,管理费为本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的2%/年;

  (二)在本合伙企业退出期内,管理费为本合伙企业未退出原始投资成本余额的2%/年。

  15.合伙企业收益分配:全体合伙人之间的分配执行先本金后收益、先有限合伙人后普通合伙人的原则,具体分配顺序如下:

  (一)分配有限合伙人的本金:按有限合伙人实际缴纳出资额比例分配各有限合伙人的本金,直至各有限合伙人累计获得的分配总额达到其向本合伙企业实际缴付的累计出资额;

  (二)分配普通合伙人的本金:经过上述分配后仍有可分配收入的,则继续向普通合经过上述分配后仍有可分配收入的,则继续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其获得的分配总额达到其向合伙企业实际缴付的累计出资额;

  (三)分配有限合伙人的门槛收益:如经过上述两轮分配后仍有可分配收益的,则继续向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各有限合伙人获得的分配收益总额达到以其向合伙企业实际缴付的累计出资额为基数按6%的年化收益率(单利)计算的金额;

  (四)分配普通合伙人的门槛收益:经过上述三轮分配后仍有可分配收益的,则继续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其获得的分配收益总额达到以其向合伙企业实际缴付的累计出资额为基数按6%的年化收益率(单利)计算的金额;

  (五)分配超额收益:经过上述(一)、(二)、(三)、(四)轮分配后仍有可分配的收益,为超额收益。超额收益不超过本金200%的部分,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80%在有限合伙人中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超额收益超过本金200%的部分,3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70%在有限合伙人中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16.违约责任: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当依法或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7.法律适用: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执行国家和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有关管理规定。

  争议解决:

  18.争议解决: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如各方在争议发生后30日内协商未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上述争议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依照申请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南京进行仲裁;除各方发生争议的事项外,各方仍应当本着善意的原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各自义务。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

  公司全资子公司一村资本作为公司资本平台、一村股权作为公司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平台,为有效开展并购业务,联合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省内产业集团的优势资源与资本优势,成立江苏省内上市公司产业升级并购基金,着重关注医疗大健康、集成电路半导体、智能制造清洁能源、TMT泛文化服务方向,通过对并购标的选择和收购及有效的退出渠道安排,助力省内上市公司产业升级,实现并购基金收益,为投资方创造合理回报。

  2、存在的风险

  虽然公司、公司管理团队以及基金合作方在开展并购业务过程中充分尽职,但并购业务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政策风险及管理风险。公司拟与管理团队、基金合作方共同建立有效的风控机制,在并购标的选择、交易架构安排及并购标的退出方面充分调研和论证,尽最大努力降低业务风险,实现基金预期回报。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发起设立江苏省内上市公司产业升级并购基金及管理平台,是基于公司建立金融控股平台、打造上市公司全方位金融服务提供方战略所采取的重要举措,并拟通过并购基金的有效运作,实现预期投资回报,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七、备查文件

  1、《江苏疌泉华杰信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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