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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出台补助政策推动印染行业定型机废气净化治理

来源:中国纱线网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2日
5月4日,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石狮市新型染整产业循环发展园定型机废气净化治理补助方案》:4月30日前完成改造工作并能达标排放的定型机,补助3万元/台;6月30日前完成改造工作并能达标排放的定型机,补助2万元/台。今年,石狮全面推进新型染整产业循环发展园企业定型机尾气净化治理工作,力争于今年6月底前告别“印染厂的异味”。

据悉,印染定型工艺是针织、长车、化纤各类印染企业的重要工序,而印染后的布料(涤纶等)在定型过程中,布料中的染料等成分经过加热,会产生油烟、颗粒物等,飘散在空气中形成异味。2015年6月30日,石狮三大印染集控区企业全面告别“燃煤时代”后,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市印染同业公会发动企业开展试点攻关,并于今年起全面推进印染企业定型机废气净化治理工作。

当前,国家关于印染行业定型机废气的治理标准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国内仅浙江出台了相关地方标准。石狮市参照国家有关要求与行业发展实际,制定更为严格的地方要求,力争治理标准领先全国同行业。根据今年3月份市政府印发的有关文件,各印染企业自主选择定型机废气净化治理装置改造的设备供应商,现有定型机已安装治理设施并能达到石狮市地方标准排放限值的企业应加强管理;未能达标的企业尽快落实改造工作或重新安装,确保按时完成改造工作;未安装治理设施的企业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设备安装并稳定达标排放。

上述《补助方案》明确,定型机废气净化治理补助范围仅限在石狮市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循环经济园区染整企业定型机尾气治理项目开展后(即2015年10月12日以后)建设或实施改造的(以设备供应商提供完工报告的竣工日期为准),并通过环评审批的定型机(应所有定型机均改造建设完毕),超出环评审批的定型机不予补助。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设定型机废气净化治理补助服务窗口,企业按照相关办理流程申请补助,经检查和验收后兑现补助资金。截止日期为今年7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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