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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夫股份(002427):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监管关注函

来源:中国纺织网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上市公司监管关注函》(浙证监公司字[2017]62号)(以下简称“《关注函》”),主要内容如下:

  2017年5月3日,你公司披露了向武汉众宇动力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众宇”)增资的公告。现请你公司就下列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并于2017年5月13日前报送我局。

  一、本次投资,你公司出资1.125亿元,增资完成后将占武汉众宇25%的股权,对应武汉众宇全部股东权益估值为4.5亿元。而武汉众宇2015年、2016年经审计净利润分别为-1422.54万元和-1508.43万元。请说明你公司投资武汉众宇的原因,在连续亏损的情况下武汉众宇股权估值的合理性,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请自查你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与武汉众宇及其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同时,请说明增资完成后,你公司将如何参与武汉众宇的生产经营。

  三、2017年5月2日,你公司因控股股东单位苏州正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正在筹划与你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而申请停牌,可能涉及你公司控制权变更。请说明该事项目前的进展情况、控制权变更是否会对你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目前,公司已与相关各方进行了沟通,要求其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并回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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