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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000949):公告(系列)

来源:中国纺织网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49股票简称:新乡化纤公告编号:2017—010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公司第二十五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第二十五次股东大会的议案》(2016年年度大会)。

  公司第二十五次股东大会(2016年年度大会)定于2017年4月14日在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白鹭宾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股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为:2017年4月14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3日15:00至2017年4月14日15:00。

  (三)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10日

  (四)会议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白鹭宾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7年4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2)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相关公告刊登于2017年3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特别说明:

  上述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题,均以网络投票或现场投票进行表决;

  公司将于2017年4月11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四、登记办法:

  (一)符合出席资格的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会务组登记

  (二)自然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到会务组登记。

  五、登记时间:2017年4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六、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七、其他事项:

  (一)公司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锦园路1号。

  (二)联系电话;0373-3978861、3978966

  (三)公司传真:0373-3911359

  (四)邮政编码:453011

  (五)联系人:肖树彬、童心

  (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七)会议时间为半天,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八)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八、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二)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49”,投票简称为“新纤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

  本次股东大会对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无累积投票议案;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次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股东帐户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对所审事项的投票指示:

  委托日期:

  (此授权委托书自行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000949股票简称:新乡化纤公告编号:2017—012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十五次股东大会通知的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召开第八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十五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17年3月23日发布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十五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10)。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上述公告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有误,现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正如下:

  一、更正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

  1.更正前:

  在“附件一网络投票的程序”中:

  “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更正后:

  在“附件一网络投票的程序”中:

  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在“附件二授权委托书”中增加:

  对所审事项的投票指示

  二、

  除上述事项外,《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十五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其他内容无变化,经更正后的《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十五次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7年3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对更正公告给投资者造成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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