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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600220):2016第三季度报告

来源:全球纺织网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5日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未出席董事情况

  -

  1.3公司负责人陈丽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由于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亏损严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企业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我公司作为债权人向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得到了法院正式受理,并且,法院于2013年3月18日正式宣告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破产。报告期内,破产清算相关事项有序进行。截至目前,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破产程序完结。(详见本公司2013年3月20日、2013年9月3日、2014年4月9日和2014年9月23日、2015年8月18日、2016年8月20日和2016年10月12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丽芬

  日期2016-10-22

  股票代码:600220股票简称:江苏阳光公告编号:临2016-027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16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8人。董事长陈丽芬女士因公出差,已全权委托董事高青化代为行使表决权和签字权。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会成员共同推举董事高青化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决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对公司子公司江阴金帝毛纺织有限公司进行分立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江阴金帝毛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帝毛纺织”)实施存续分立,金帝毛纺织继续存续,另派生成立江阴赛维毛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维毛纺织”),公司拥有分立后赛维毛纺织100%股权。本次金帝毛纺织的分立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分立前金帝毛纺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阴金帝毛纺织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5592万元整

  注册地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18号

  股权结构: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占100%

  经营范围:精纺毛纱;呢绒、坯布的制造、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审计,截至2016年9月30日,金帝毛纺织总资产为558,631,145.35元,总负债为2,473,482.36元,净资产为556,157,662.99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6,448,106.23元,净利润190,541.68元。

  2、分立后公司基本情况

  2.1、存续企业

  公司名称:江阴金帝毛纺织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4,692,622.46元

  注册地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18号

  股权结构: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占100%

  经营范围:精纺毛纱;呢绒、坯布的制造、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2、派生企业

  公司名称:江阴赛维毛纺织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81,227,377.54元

  注册地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18号

  股权结构: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占100%

  经营范围:精纺毛纱;呢绒、坯布的制造、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派生企业的上述相关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内容为准。

  3、资产分割

  将原金帝毛纺织中的毛纺织业务相关的资产和负债划分至派生企业赛维毛纺织,剩余资产及债权债务留在金帝毛纺织,具体由本公司根据金帝毛纺织2016年9月30日(分立基准日)的资产状况进行分割。

  4、债权债务安排

  金帝毛纺织目前所涉及的债权债务,依据业务关系由分立后的派生和存续企业分别承担。

  5、人员安置初步方案

  按照“人随资产与业务走”的原则,毛纺织业务相关的职工随资产和业务转移至派生企业。所有转移职工的薪酬标准、福利待遇不因公司本次金帝毛纺织分立行为发生变化。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分立事项的全部相关事宜,待本次分立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6—028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20证券简称:江苏阳光公告编号:临2016-028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1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1月11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1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1月11日至2016年1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10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3.登记方式:股东可以到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证券部登记,也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2016年11月10日(含该日)前公司收到为准。

  4.登记时间:2016年11月8日—2016年11月10日。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或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

  邮政编码:214426

  联系人:徐伟民、赵静

  联系电话:0510-86121688

  传真:0510-86121688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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