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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000949):公告(系列)

来源:中国纺织网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49股票简称:新乡化纤公告编号:2016—047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9月30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发出。

  2.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2016年10月17日上午9:30分在公司二楼东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

  3.公司实有董事9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5.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工作已经完成。就此事项,2016年9月20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16-00008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6年9月20日止,本次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0,414,746.00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30,414,746.00元,增加资本公积742,089,174.58人民币元。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1,257,656,049.00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1,257,656,049.00元。

  公司控股股东发生了更名、变更经营范围及变更注册资本事项,并已取得新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详见公司2016年6月15日披露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更名、变更经营范围及变更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5”)

  综上所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需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1.将原章程第6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7,241,303元”,修改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57,656,049.00元。”

  2.将原章程第18条“公司发起人为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修改为“公司发起人为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将原章程第19条公司“1,027,241,303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均为普通股”,修改为“股份总数为1,257,656,049.00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均为普通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实施公司年产2×2万吨超柔软氨纶纤维项目二期工程的议案》,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公司自筹资金先期实施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年产2×2万吨超柔软氨纶纤维项目二期工程。鉴于募集资金已经到位,公司董事会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60,155.93万元。

  (详情见2016年10月1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巨潮网》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型收益理财产品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公司对资金使用进行了精心规划,为提高资金效率,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型收益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公司对资金使用进行了精心规划,为提高资金效率,2016年10月17日,公司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型收益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型收益理财产品。

  (二)委托理财主体的基本情况

  1.投资产品专业名称:“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3.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型收益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6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分期赎回部分本金及收益。

  4.认购金额: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

  5.产品风险:“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安全性高,能够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6.产品利率: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1天≤投资期﹤7天,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1.70%;

  7天≤投资期﹤14天,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1.75%;

  14天≤投资期﹤28天,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1.95%;

  28天≤投资期﹤63天,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2.20%;

  63天≤投资期﹤91天,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2.30%;

  91天≤投资期﹤182天,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2.40%;

  182天≤投资期﹤364天,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2.50%;

  投资期≥364天,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2.60%。

  7.产品购买:

  (1)产品募集期内,客户通过产品认购进行产品购买,认购资金当日冻结,并于产品成立日进行认购资金扣划。

  (2)产品存续期内,客户通过产品申购进行产品购买,申购的投资资金将于申购当日冻结,并于当日申购起的下一个开放日进行扣划。开放日当日申购的资金将于下一个开放日进行扣划。每个开放日前一天的申购截止时间为17:30。

  (3)产品存续期内,客户可直接签约自动理财签约功能进行产品购买。

  (4)客户将认/申购资金缴存至客户签约账户之日起至下一个开放日(不含)期间,客户可获得认/申购资金的活期存款利息收益,且不计入投资本金。

  8.产品赎回:

  (1)产品存续期内,客户可提出赎回申请,客户赎回的投资本金和收益将于下一个开放日兑付至客户签约账户。每个开放日前一天的赎回时间为17:30,。

  (2)若某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中国建设银行于该开放日当日进行公告,并按公告的比例和时间兑付客户投资本金与收益。

  (3)若某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暂停接受客户新的赎回申请,并于该开放日当日进行公告。

  (4)赎回金额单位:1万元人民币的整倍数。

  9.关联关系: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10.产品说明

  (1)本产品成立日期为2016年6月29日,本产品自产品成立日起,每七个自然日为一个投资周期,投资者通过申购/签约自动理财或赎回在开放日参与或退出投资周期的运作;开放日为每周三,如遇中国大陆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非节假日的周三。如遇特殊情况,以中国建设银行公告为准。

  (2)本理财产品为保证收益型产品,银行保证理财资金本金,并按本理财产品协议约定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向投资者计付理财收益。本理财产品经银行内部评级,评级结果为极低风险产品(1R),无风险或风险极低,提供本金保护,属于保守型、收益型、稳健型、进取型、积极进取型。

  11.敏感性分析

  该项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型收益理财产品只增加此笔资金在购买理财产品期间的收益,不改变资金使用用途。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分期赎回部分本金及收益。不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

  12.风险控制分析

  本理财产品经银行内部评级,评级结果为极低风险产品(1R),无风险或风险极低,提供本金保护,属于保守型、收益型、稳健型、进取型、积极进取型。符合公司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及投资产品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

  本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

  (1)信用风险(2)流动性风险:(3)政策风险:(4)提前终止风险(5)信息传递风险(6)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三)公司对上述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型收益理财产品的管理

  1、公司承诺上述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型收益理财产品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北站支行。

  该项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型收益理财产品只增加此笔资金在购买理财产品期间的收益,不改变资金使用用途。此事项期满,全部资金和收益仍转回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型收益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6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分期赎回部分本金及收益。

  2、公司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型收益理财产品账户不得直接支取资金,也不得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见2016年10月1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巨潮网》《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型收益理财产品的专项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2016年11月8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7日

  股票简称:新乡化纤股票代码:000949公告编号:2016—048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十五次监事会于2016年10月17日上午10:30点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春雷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实施公司年产2×2万吨超柔软氨纶纤维项目二期工程的议案》,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公司自筹资金先期实施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年产2×2万吨超柔软氨纶纤维项目二期工程。鉴于募集资金已经到位,公司董事会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60,155.93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见2016年10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巨潮网》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型收益理财产品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公司对资金使用进行了精心规划,为提高资金效率,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型收益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见2016年10月1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巨潮网》《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型收益理财产品的专项公告》。)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000949股票简称:新乡化纤公告编号:2016—049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北站支行。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委托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型收益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6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分期赎回部分本金及收益。

  一、委托理财概述

  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公司对资金使用进行了精心规划,为提高资金效率,2016年10月17日,公司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型收益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型收益理财产品。

  二、委托理财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专业名称:“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二)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三)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型收益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6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分期赎回部分本金及收益。

  (四)认购金额: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

  (五)产品风险:“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安全性高,能够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六)产品利率: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1天≤投资期﹤7天,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1.70%;

  7天≤投资期﹤14天,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1.75%;

  14天≤投资期﹤28天,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1.95%;

  28天≤投资期﹤63天,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2.20%;

  63天≤投资期﹤91天,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2.30%;

  91天≤投资期﹤182天,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2.40%;

  182天≤投资期﹤364天,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2.50%;

  投资期≥364天,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2.60%。

  (七)产品购买:

  1.产品募集期内,客户通过产品认购进行产品购买,认购资金当日冻结,并于产品成立日进行认购资金扣划。

  2.产品存续期内,客户通过产品申购进行产品购买,申购的投资资金将于申购当日冻结,并于当日申购起的下一个开放日进行扣划。开放日当日申购的资金将于下一个开放日进行扣划。每个开放日前一天的申购截止时间为17:30。

  3.产品存续期内,客户可直接签约自动理财签约功能进行产品购买。

  4.客户将认/申购资金缴存至客户签约账户之日起至下一个开放日(不含)期间,客户可获得认/申购资金的活期存款利息收益,且不计入投资本金。

  (八)产品赎回:

  1.产品存续期内,客户可提出赎回申请,客户赎回的投资本金和收益将于下一个开放日兑付至客户签约账户。每个开放日前一天的赎回时间为17:30,。

  2.若某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中国建设银行于该开放日当日进行公告,并按公告的比例和时间兑付客户投资本金与收益。

  (3)若某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暂停接受客户新的赎回申请,并于该开放日当日进行公告。

  (4)赎回金额单位:1万元人民币的整倍数。

  (九)关联关系: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十)产品说明

  1.本产品成立日期为2016年6月29日,本产品自产品成立日起,每七个自然日为一个投资周期,投资者通过申购/签约自动理财或赎回在开放日参与或退出投资周期的运作;开放日为每周三,如遇中国大陆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非节假日的周三。如遇特殊情况,以中国建设银行公告为准。

  2.本理财产品为保证收益型产品,银行保证理财资金本金,并按本理财产品协议约定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向投资者计付理财收益。本理财产品经银行内部评级,评级结果为极低风险产品(1R),无风险或风险极低,提供本金保护,属于保守型、收益型、稳健型、进取型、积极进取型。

  (十一)敏感性分析

  该项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型收益理财产品只增加此笔资金在购买理财产品期间的收益,不改变资金使用用途。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分期赎回部分本金及收益。不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

  (十二)风险控制分析

  本理财产品经银行内部评级,评级结果为极低风险产品(1R),无风险或风险极低,提供本金保护,属于保守型、收益型、稳健型、进取型、积极进取型。符合公司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及投资产品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

  本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

  (1)信用风险(2)流动性风险:(3)政策风险:(4)提前终止风险(5)信息传递风险(6)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三、公司对上述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型收益理财产品的管理

  1、公司承诺上述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型收益理财产品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北站支行。

  该项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型收益理财产品只增加此笔资金在购买理财产品期间的收益,不改变资金使用用途。此事项期满,全部资金和收益仍转回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型收益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6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分期赎回部分本金及收益。

  2、公司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型收益理财产品账户不得直接支取资金,也不得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型收益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并使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将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型收益理财产品。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2016年10月17日,公司第八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型收益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型收益理财产品。

  六、累计发生委托理财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000949股票简称:新乡化纤公告编号:2016—050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公司201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6年11月8日在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白鹭宾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股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15:00至2016年11月8日15:00。

  (三)股权登记日:2016年11月2日

  (四)会议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白鹭宾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提示公告

  公司将于2016年11月5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八)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6年11月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工作已经完成。就此事项,2016年9月20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16-00008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6年9月20日止,本次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0,414,746.00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30,414,746.00元,增加资本公积742,089,174.58人民币元。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1,257,656,049.00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1,257,656,049.00元。

  公司控股股东发生了更名、变更经营范围及变更注册资本事项,并已取得新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详见公司2016年6月15日披露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更名、变更经营范围及变更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5”)

  综上所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需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1.将原章程第6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7,241,303元”,修改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57,656,049.00元。”

  2.将原章程第18条“公司发起人为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修改为“公司发起人为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将原章程第19条公司“1,027,241,303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均为普通股”,修改为“股份总数为1,257,656,049.00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均为普通股”。

  (上述会议审议事项已于2016年10月1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16年10月1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登记办法:

  (一)符合出席资格的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会务组登记

  (二)自然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到会务组登记。

  (三)登记时间:2016年11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四)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公司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锦园路1号。

  (二)联系电话;0373—39788613978966

  (三)公司传真:(0373)3911359

  (四)邮政编码:453011

  (五)联系人:肖树彬

  (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七)会议时间为半天,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八)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二)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49”,投票简称为“新纤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

  (2)针对上述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1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1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

出席2016年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股东帐户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盖章):

  对所审事项的投票指示

  委托日期:

  (此授权委托书自行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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