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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前的违法也追责,南京化纤子公司被盐城环保处罚10万块!

来源:第一纺织网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2日

粘胶纤维、自来水的生产与销售和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化纤”)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羚”)因环境违法被盐城市大丰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10万元。

由盐城市大丰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江苏金羚”于2011年期间将废水处理工段压滤产生的污泥填埋至单位北侧塘内。经查阅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污泥可不作为危险废物,2018年4月26至2018年6月9日,累计已挖出污泥约1000吨,暂存于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的厂房内。

南京化纤表示,公司收到江苏金羚报送的《盐城市大丰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后高度重视,责成江苏金羚积极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同时公司要求江苏金羚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规范经营。

目前,江苏金羚正根据国家有关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环保处理标准和要求,并结合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对《盐城市大丰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公开资料显示,“江苏金羚”于2002年09月13日在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公司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王港闸南首,经营范围包括差别化粘胶短纤维制造;浆粕、纸张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等。

第一纺织网记者查阅财报了解到,“江苏金羚”主营业务为差别化粘胶短纤维制造,系南京化纤投资4亿元成立的全资子公司,2017年南京化纤年报显示,“江苏金羚”营业收入达10.33亿元,净利润3684.26万元。

南京化纤成立于1992年,1996年上市,系南京“国资系”上市公司,前身为1964年建成投产的南京化学纤维厂,南京国资委通过南京新工投资集团及兵对应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仹41.45%。公司主要从事粘胶纤维、自来水的生产与经营,目前其有粘胶短丝10万吨/年、粘胶长丝2万吨/年、自来水15万吨/日的生产、供应能力,此外,公司还与奥地利兰精集团合作设立兰精(南京)纤维有限公司,相当于每年新增4.8万吨粘胶短纤权益产能(兰精(南京)16万吨30%股权),公司从事粘胶纤维生产经营50余年,经验丰富,综合实力居行业前列。

南京化纤目前主要业务为粘胶纤维、自来水生产经营,粘胶纤维分为黏胶短纤、黏胶长丝。从公司2016年年报披露数据来看,粘胶纤维、自来水业务营收占比分别为95.08%、4.23%,粘胶纤维业务占绝对比重。2015年以前,公司投资房地产及旅游饮食服务业毛利率保持30%以上,后因政策原因停止。

财报显示,2017年度,南京化纤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6.07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3.47%;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03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了433.53%,其中参股子公司兰精(南京)纤维有限公司对南京化纤当期贡献为3,735.29万元;扣除法伯耳热电厂燃煤机组关停因素导致的资产减值准备、员工分流费用等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南京化纤2017年度业绩盈利0.49亿元;报告期实现每股收益-0.987元,去年同期为0.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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