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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众和(002070):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来源:中国纺织网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6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于2017年6月2日发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
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17年6月23日下午14:
30在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号磐基商务楼1607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7年6月22日-2017年6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
15:00至2017年6月23日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许建成因个人原因未能主持本
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詹金明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206人,代表股份
155,389,7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4.4608%。其中:(1)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139,390,513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1.9423%;(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
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8人,代表股份15,999,2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18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黄臻臻律师、戴春草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大会采用记
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141,205,1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8716%;反对4,668,175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0042%;弃权9,516,4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9,326,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1242%。
公司独立董事于股东大会上进行了2016年度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140,515,9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4280%;反对5,325,225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4270%;弃权9,548,6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9,327,1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1450%。
3、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140,868,5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6550%;反对5,029,425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2366%;弃权9,491,8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9,327,1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1084%。
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上就2016年度审计报告涉及保留意见及强调事项进
行了说明。
4、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140,868,5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6550%;反对5,029,425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2366%;弃权9,491,8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9,327,1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1084%。
5、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表决结果
为:同意141,637,5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1499%;反对
4,179,2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895%;弃权9,572,918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67,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160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936,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1522%;反对4,179,256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2266%;弃权9,572,918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9,367,2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6212%。
6、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17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
意142,693,2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8293%;反对3,116,2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0054%;弃权9,580,218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9,327,1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1653%。
7、审议通过了《关于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
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41,319,1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0.9449%;反对4,577,9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461%;
弃权9,492,7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27,1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6.109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618,1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5347%;反对4,577,91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2514%;弃权9,492,718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9,327,1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2139%。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
结果为:同意138,049,2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8406%;反
对4,750,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0572%;弃权12,589,92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27,1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102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348,2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269%;反对4,750,575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1284%;弃权12,589,923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9,327,1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944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黄臻臻律师、戴春草律师出席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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