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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升控股(000971):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来源:中国服装网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4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12,000股,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的0.06%;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6月15日。
3、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湖北蓝鼎控
公司、本公司、高升控股、蓝
指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
鼎控股、湖北迈亚
司”)
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原名“湖北仙
桃毛纺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持有公
蓝鼎实业、仙桃毛纺集团指
司72,769,29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4.23%。
仙桃市彩凤实业公司(为蓝鼎实业的全资子
彩凤实业指
公司,已清算注销)
财务公司指仙桃市财务开发公司
鹤山市今顺贸易有限公司(经司法判决,鹤
鹤山今顺、鹤山织造指山市健美针棉织造总厂将所持本公司股份
全部过户至鹤山市今顺贸易有限公司名下)
系公司股东,持有公司225,420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0.04%。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2005年12月,公司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湖北迈亚非流通
股股东同意按一定比例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6股股票的对价;在支付
完成后,公司的所有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
通权。非流通股股东应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9,304,000股股份均由
湖北省仙桃毛纺集团、仙桃市彩凤实业公司、仙桃市财务开发公司三
家按现持股比例支付。
由于非流通股股东鹤山市健美针棉织造总厂当时所持有的
240,000股上市公司股票处于质押状态,其所应支付的股份由蓝鼎实
业(湖北)有限公司、仙桃市彩凤实业公司及仙桃市财务开发公司按
股比代为垫付,合计66,600股。其中,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
代垫59,614股,仙桃市彩凤实业公司代垫3,687股,仙桃市财务开
发公司代垫3,299股。未来,若鹤山市健美针棉织造总厂所持股份上
市流通时,需征得上述三家垫付者的同意或按垫付比例向三家垫付者
归还股份。
2006年7月12日,上市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自18,700万股增加至24,310
万股。鹤山市健美针棉织造总厂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自240,000股变更
为312,000股,应偿还给上述三家垫付者的66,600股变更为86,580股。
其中,应偿还给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的59,614股变更为77,498
股,仙桃市彩凤实业公司的3,687股变更为4,793股,仙桃市财务开发
公司的3,299股变更为4,289股。
依据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09鹤法执字第122号之
六)执行裁定书,鹤山市健美针棉织造总厂于2010年3月4日将所
持公司股份312,000股过户至鹤山市今顺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鹤山今顺”)名下。
彩凤实业系蓝鼎实业的全资子公司,彩凤实业已于2010年9月10
日注销,蓝鼎实业系其债权债务关系的继受者。
2017年5月26日,鹤山今顺已分别向蓝鼎实业和财务公司偿还了
82,291股和4,289股,上述两家垫付者均同意鹤山今顺所持公司股票
解除限售。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公司于2005年12月23日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2005年12月29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限售股份
持有人名承诺内容承诺的履行情况

承诺事项:承诺履行情况:
(1)本承诺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公司相关股东自股改方案实施以
蓝鼎实业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来,已严格履行了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
(湖北)(2)本承诺人保证若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作出的各项承诺。
有限公司承诺,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承诺人声明: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特别承诺履行情况: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1)仙桃毛纺集团严格遵守了相

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关承诺,毛纺集团所持公司的股份自获
特别承诺事项: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没有发
(1)毛纺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自获得上市流生交易或者转让;在获得上市流通权之
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日起24个月内毛纺集团没有交易所持
让,在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24个月内不上市交公司的股份;毛纺集团的转让和减持承
易;上述24个月届满后12个月内,毛纺集团通过诺已履行完毕。上述24个月届满后的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12个月内,毛纺集团和仙桃市经济委员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且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会国有资产管理营运中心未出售所持
4.42元人民币。若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卖出公司的股份,限价减持承诺已履行完
资金将划归公司所有。毕。
(2)待国家有关股权激励政策出台和得到国(2)经蓝鼎实业申请,并由本公
资委批准,非流通股股东支持湖北迈亚公司按政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
策制定和实行管理层激励和约束计划。准,豁免蓝鼎实业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
(3)若湖北省纺织品公司和鹤山市健美针棉改革中做出的股权激励承诺。
织造总厂所持湖北迈亚股份上市流通时,需征得(3)湖北省纺织品公司已取得湖
北仙桃毛纺集团、仙桃市彩凤实业公
湖北仙桃毛纺集团、仙桃市彩凤实业公司、仙桃
司、仙桃市财务开发公司三家垫付者解
市财务开发公司三家垫付者的同意或按垫付比例
除限售的同意。
向三家垫付者归还股份。
仙桃市财
务开发公不适用不适用

2017年5月26日,鹤山今顺已分
别向蓝鼎实业和财务公司偿还了
若鹤山市今顺贸易有限公司(原名“鹤山市健
82,291股和4,289股,上述两家垫付者
鹤山市今美针棉织造总厂”)所持公司股份上市流通时,需
均同意鹤山今顺所持公司股票解除限
顺贸易有征得蓝鼎实业、仙桃市彩凤实业公司、仙桃市财
售。彩凤实业系蓝鼎实业的全资子公
限公司务开发公司三家垫付者的同意或按垫付比例向三
司,彩凤实业已于2010年9月10日注
家垫付者归还股份。
销,蓝鼎实业系其债权债务关系的继受
者。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6月15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312,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0.06%。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市流本次可上市流本次可上市
本次可上
序限售股份持持有限售股通股数占限售通股数占无限流通股数占冻结的股份
市流通股
号有人名称份数(股)股份总数的比售股份总数的公司总股本数量(股)
数(股)
例(%)比例(%)的比例(%)
蓝鼎实业(湖
182,29182,2910.03070.03380.0161
北)有限公司
仙桃市财务
24,2894,2890.00160.00180.0008
开发公司
鹤山市今顺
3贸易有限公225,420225,4200.08420.09260.0441

合计312,000312,0000.11650.12810.0610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本次变动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份类型
股数比例数股数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67,799,70752.38%-312,000267,487,70752.32%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126,718,34524.78%-312,000126,406,34524.72%
4、境内自然人持股140,774,32327.53%0140,774,32327.53%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307,0390.06%0307,0390.06%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267,799,70752.38%-312,000267,487,70752.32%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43,473,96147.62%312,000243,785,96147.68%
1.人民币普通股243,473,96147.62%312,000243,785,96147.68%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243,473,96147.62%312,000243,785,96147.68%

三、股份总数511,273,668100.00%0511,273,668100.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股改实施日持有股份本次解限前已解限股本次解限前未解限
限售股情况份情况股份情况股份数

份持有数量(股)占总股占总股数量占总股量变化

人名称本比例数量(股)本比例(股)本沿革
(%)(%)比例(%)
蓝鼎实
业(湖
165,929,84635.2672,687,00014.2282,2910.0161注1
北)有限
公司
仙桃市
2财务开3,648,4621.954,743,0001.954,2890.0008注2
发公司
鹤山市
30000225,4200.0441注3
今顺贸

合计69,578,30837.2177,430,00016.17312,0000.0610
注1:蓝鼎实业股改限售股已全部解禁,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
份为鹤山今顺偿还的代垫股份。
注2:财务公司股改限售股已全部解禁,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
份为鹤山今顺偿还的代垫股份。
注3:1、2006年7月13日,根据《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公司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鹤山织造持股数由之前的240,000股变
更为312,000股。2、经司法判决,鹤山织造于2010年3月将所持本
公司全部股份转给鹤山今顺。3、2017年5月26日,鹤山今顺已分
别向蓝鼎实业和财务公司偿还了82,291股和4,289股,上述两家垫
付者均同意鹤山今顺所持公司股票解除限售。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序号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该次解限涉及该次解限的股份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
通提示性公告》的日期的股东数量总数量(股)总股本的比例(%)
12005年12月29日329,304,00015.67
22007年1月7日313,164,0005.42
32009年12月1日224,310,000
42014年7月25日261,398,80025.26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高升控股相关股东履行了股改
中做出的承诺,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
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及以上。
是√否;
实际控制人韦振宇先生、控股股东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
股东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承诺:如果计划未来通过证券交易系
统出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高升控股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
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本人(本公司)将于第一次减
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披露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拟出售数量、拟出售时间、拟出售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
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是√否;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
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是√否;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
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是√否;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
指导意见》和深交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是不适用;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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