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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港文化(601599):公告(系列)

来源:中国纺织网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2日

证券代码:601599证券简称:鹿港文化公告编号:2017-011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总部毛绒条线部分资产划转至

  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实行纺织和影视双主业发展的模式。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市宏盛毛纺有限公司”更名为“江苏鹿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港科技”)。2016年8月22日,鹿港科技完成工商变更,并取得了营业执照。

  2017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部毛绒条线部分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划转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拟将公司本部毛绒条线部分资产按截至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账面净值划转至全资子公司鹿港科技,划转时以未经审计的2016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为准。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本部拟划转的毛绒条线部分资产44,356.46万元。

  本次资产划转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划转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资产划转双方基本情况

  (一)资产划出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张家港市塘桥镇鹿苑镇

  注册资本:89418.8604万元整

  公司法定代表人:钱文龙

  主营业务范围:经营范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放映;租赁摄影器材、服装;企业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摄影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文化艺术培训;全毛、化纤、各类混纺纱线、毛条、高仿真化纤、差别化纤维和特种天然纤维纱线及织物、特种纺织品、服装、防静电服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品;纺织原料、针纺织品、服装、服饰、防静电服、五金、钢材、建材的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资产划入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鹿港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塘桥镇鹿苑

  注册资本:1039万元整

  公司法定代表人:侯文彬

  主营业务范围:纺织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毛线、毛纱、化纤、针纺织品、毛条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划出方与划入方的关系

  划入方鹿港科技是划出方鹿港文化的全资子公司,鹿港文化直接持有鹿港科技100%的股权。

  三、拟划转的资产情况

  公司拟将公司本部的毛绒条线部分资产按截至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账面净值划转至鹿港科技,相关负债不进行划转,划转时以未经审计的2016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为准。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本部资产拟划转的毛绒条线部分资产情况(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拟向鹿港科技划转毛绒条线部分资产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公司已签定的与业务相关的协议、合同、承诺等也将办理主体变更手续。专属于公司本部或按规定不得转移的协议、合同、承诺等不在转移的范围,仍由公司本部继续履行。

  四、员工安置

  根据“人随业务、资产走”的原则,相关人员由鹿港科技接收使用,员工由鹿港科技按照原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员工工龄连续计算,薪酬待遇不变。同时按照业务发展需要与效率效益提升的原则,确定鹿港科技的业务和组织架构。

  五、资产划转的风险分析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划转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公司将以不同对策和措施控制和化解风险。

  鹿港科技子公司将进一步优化调整现有纺织业务结构,更好地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

  本次划转资产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划转资产按照净资产数额作为对鹿港科技的债权。资产划转完成后,公司及鹿港科技将按照税法等相关要求,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1599证券简称:鹿港文化公告编号:2017-010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增资企业名称:世纪长龙影视有限公司

  ●增资金额:18,795万元(增资前注册资本6,205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25,000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世纪长龙影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长龙”)系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港文化”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和未来发展情况,公司拟对其进行货币增资18,795万元。增资完成后,世纪长龙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6,205万元增至人民币25,000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世纪长龙影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世纪长龙增加注册资本18,795万元。本次增资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增资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世纪长龙影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158177148H

  注册资本:6205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年11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冯丽青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2号楼

  经营范围:广播剧、电视剧、电视专题、电视综艺、动画故事节目制作、发行;摄制电影片,复制本单位影片,按规定发行国产影片及其复制品;电影片发行;演出经纪代理服务;艺术表演服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对外贸易;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增资对象主要财务数据

  世纪长龙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由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本次增资拟用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鹿港文化的自筹资金。增资前后世纪长龙的股权结构如下:

  -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投资为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无需签署对外投资合同。

  五、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世纪长龙的增资,主要用于其经营管理,增加其融资规模,进一步增强世纪长龙盈利能力,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总体的发展战略,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跟踪有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1599证券简称:鹿港文化公告编号:2017-009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

  资金到期归还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前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已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拟将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鹿港文化”)于2017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到期归还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5,146,579股,发行价格为15.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87.6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9,435,147.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0,564,840.65元,已于2016年2月25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16]B026号《验资报告》。

  2016年3月2日,本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6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暂时使用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

  2016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一年以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016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5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2017年1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暂时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3月2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3,083.36万元,其中,互联网影视剧项目使用13,083.36万元、归还银行贷款30,000.00万元。加上银行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入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截至2017年3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25,731.11万元。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

  三、前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6年3月1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5亿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计算),并于2017年3月20日及时、足额归还。

  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对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使用,资金运用情况良好,并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2017年3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帐户余额为25,731.11万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和投资者的效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暂时使用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计算)。公司承诺该部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此次借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鹿港文化本次募集资金到期归还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议案、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以及独立董事意见等。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上述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

  (2)上述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3)针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公司承诺该部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将不超过12个月;

  (4)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盈利能力的提升,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鉴于上述情况,鹿港文化本次募集资金到期归还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鹿港文化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5亿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起算不超过12个月,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同意本次《关于募集资金到期归还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监事会意见

  本次以2.5亿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利益;同意以2.5亿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1599股票简称:鹿港文化公告编号:2017-012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6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3月2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钱文龙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到期归还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5亿元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已于近日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和投资者的效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继续使用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算不超过12个月,此次借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到期归还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世纪长龙影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和未来发展情况,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世纪长龙影视有限公司进行货币增资18,795万元。增资完成后,世纪长龙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6,205万元增至人民币25,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部毛绒条线部分资产转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将公司本部毛绒条线部分资产按截至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账面净值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江苏鹿港科技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总部毛绒条线部分资产转至全资子公司》(公告编号:2017-011)。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1599证券简称:鹿港文化公告编号:2017-013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第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经全体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到期归还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5亿元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已于近日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决定继续使用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算不超过12个月。

  监事会对此议案形成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此次借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到期归还并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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