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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绒业((000982):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

来源:中国纺织网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第二大股东恒天聚信(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拟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银绒业,证券代码:000982)自2016年11月29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6年11月29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97);公司于2016年12月6日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公司于2016年12月6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106);公司于2016年12月13日、2016年12月20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108、2016-111)。

  经公司确认,控股股东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第二大股东恒天聚信(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正在筹划的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如下:

  1、重大资产购买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标的资产为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的控股股权,标的企业主要从事通信设备的生产、销售,提供云计算及综合服务业务。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拟收购标的企业控股股权,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标的企业正在进行股权结构调整;标的企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主体。

  2、重大资产出售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拟由公司将全部或部分资产、负债出售给公司控股股东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该等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停牌期满1个月后,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12月2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于2016年12月22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12),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2017年1月6日、2017年1月13日、2017年1月20日分别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113、2017-01、2017-03、2017-04)。

  停牌2个月期满前,公司于2017年1月20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并于2017年1月21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月2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限自首次停牌之日累计停牌不超过3个月(即2017年2月22日前)。公司于2017年2月4日、2017年2月11日、2月18日分别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0、2017-14、2017-17)。

  停牌3个月期满前,公司于2017年2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关于就资产购买、资产出售分别签署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17年2月6日披露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公司于2月16日披露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5)。2017年2月21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20)。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2月2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承诺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即2017年5月22日前)。公司于2017年3月1日、3月8日、3月15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21、2017-22、2017-23)。上述所有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停牌期间安排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涉及的工作量较大,涉及重大资产购买、重大资产出售两部分,重组方案尚需进一步协商、完善和论证,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组织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开展工作,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协商及论证等。

  三、预计复牌时间

  公司预计最晚将于2017年5月22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并申请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及其他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将于2017年3月22日累计停牌期满4个月、且暂未披露重组预案,按照《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相关规定,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对公司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停牌的合理性和6个月内复牌的可行性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长江保荐认为:公司自2016年11月29日起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以来,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交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编制信息披露文件,公司停牌期间披露的重组进展信息真实;考虑到本次重组的复杂性,公司继续停牌具有合理性;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相关重组事宜,停牌6个月内披露重组方案并复牌具有可行性。

  作为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长江保荐将督促公司继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遵守相关规定及承诺,争取于预计期限内尽早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深交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后复牌。

  五、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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