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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利控股易主后启动并购 深交所关注五大问题

来源:中国纺织网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7日
 深交所16日对友利控股下发重组问询函,涉及交易方案、重组标的等五大方面共计26个问题。回查资料,友利控股于2017年3月4日公告,拟作价9亿元,现金购买工业机器人制造服务商天津福臻100%的股权。

  深交所对公司表示,2017年1月20日,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和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受让了公司29.9%的股权,由此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乔徽先生和艾迪女士。本次公司以现金收购第三方持有的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福臻”)100%的股权,由此增加智能装备制造业务。交易完成后,部分交易对方将使用部分交易对价购买公司股份。

  深交所进一步请公司说明:第一,约定由交易对方自行增持公司股份而不是向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原因。

  第二,测算并说明,交易对方以约定的金额用于增持你公司股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或者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此外,说明交易对方是否有进一步取得公司股份,造成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计划。

  第三,结合你公司实际控制人乔徽先生和艾迪女士的经历和背景,说明其是否具有经营管理上市公司的能力,并结合其取得你公司控制权过程中所作的承诺、偿还为取得你公司控制权而举借的款项,以及你公司控股股东合伙份额变现等因素,说明其维持你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能力。

  同时,深交所还问及了业绩承诺事项。据重组报告书披露显示,交易对方承诺天津福臻2016-2019年实现的归属于天津福臻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4323.21万元、6051.55万元、7134.96万元、8178.77万元,业绩未达标时由部分交易对方承担补偿责仸,设置了超额业绩奖励安排。

  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天津福臻是否实现了2016年承诺的净利润;天津福臻管理层有权享有超额业绩奖励,而由其出资成立的天津奥特博格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天津福臻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不承担业绩补偿义务的原因及合理性;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在2018年度没有向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的安排,如出现天津福臻2018年未完成承诺业绩的情况,说明需补偿的金额是在第三期交易对价中予以扣除,还是由补偿义务方先行向公司支付。

  此外,深交所还关注交易标的的评估作价、交易标的基本信息、交易标的财务信息、交易完成后的安排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共计5大方面26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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