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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股份(000936):公告(系列)

来源:全球纺织网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4日

 证券代码:000936证券简称:华西股份公告编号:2016-121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变更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1月3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2日15:00-2016年11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阴华西龙希国际大酒店四楼奋斗厅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汤维清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8人,代表股份395,529,9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4.64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92,413,68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4.28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人,代表股份3,116,24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51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7人,代表股份3,900,44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4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784,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8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人,代表股份3,116,24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517%。

  8、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852,9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60%;反对1,677,0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3,4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0048%;反对1,677,0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99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之"4、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787,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95%;反对1,655,9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87%;弃权8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58,0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3281%;反对1,655,9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4542%;弃权8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177%。

  表决结果: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2.2《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之"7、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851,8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57%;反对1,677,0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40%;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2,3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9766%;反对1,677,0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9952%;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2%。

  表决结果: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2.3《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之"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851,8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57%;反对1,677,0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40%;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2,3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9766%;反对1,677,0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9952%;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2%。

  表决结果: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829,9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02%;反对1,698,9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95%;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0,4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4152%;反对1,698,9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5566%;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2%。

  表决结果: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851,8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57%;反对1,677,0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40%;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2,3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9766%;反对1,677,0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9952%;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2%。

  表决结果: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851,8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57%;反对1,677,0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40%;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2,3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9766%;反对1,677,0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9952%;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2%。

  表决结果: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许成宝陈晓玲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000936证券简称:华西股份公告编号:2016-122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240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反馈意见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将按照要求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000936证券简称:华西股份公告编号:2016-123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受理并反馈。根据反馈意见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及相应的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整改措施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没有收到证监局出具的相关整改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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