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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关签发浙江首份升级版《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来源:海关总署网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5日

7月1日,《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实施首日,杭州海关隶属义乌海关为浙江哈皮达进出口有限公司签发了全省首份升级版《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当前,《亚太贸易协定》成员横跨东亚和南亚这两大世界经济增长极,包括中国、印度、韩国、斯里兰卡、孟加拉国、老挝和正在履行国内审批程序的蒙古国。该公司此次申请的升级版《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是用于出口到韩国的货物,涉及产品为女裤、衬衫、夹克等纺织服装,货值金额7.75万美元。按照《修正案》相关规定,凭借《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以上商品在入境韩国时通关关税由13%减少到5%,可获得6201.6美元的关税减免,有力提升了企业产品的出口竞争力。

据悉,《亚太贸易协定》已实施三轮关税减让,在成员的共同努力下,经过9年谈判,2016年8月第四轮关税减让成果《修正案》签署并于2018年7月1日起实施,主要包括各成员国的关税减让承诺和对原产地规则的优化等内容。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义乌海关共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2626份,货值5204.8万美元,签发量居全省(除宁波外)首位。海关提醒,《修正案》实施后,原产地标准、原产地规则和原产地证书填制格式均发生变化,外贸企业在积极申请亚太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同时,也应在申报时注意其变化,以便顺利、及时享受到政策红利。(王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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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轮关税减让成果《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主要内容:成员国共对10312个税目产品承诺削减关税,降税数目总数较第三轮谈判增长2.5倍,平均降税税目比例超过28%,平均降税幅度为33%。为进一步提升《协定》关税减让承诺的实施效果,各成员国对原产地规则进行了优化,主要包括:一是新增对“累积成分”和“直接运输”两个术语的注释,便于企业更好地利用原产地规则享受相应优惠;二是首次在《协定》中增加了特定产品原产地规则清单,使《协定》原产地规则的适用更加科学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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