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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孚色纺(002042):公告(系列)

来源:全球纺织网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42证券简称:华孚色纺公告编号:2016-63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七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2月1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12月19日上午10时在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联合广场B座1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并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董事9名,董事长孙伟挺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将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18年1月7日。

  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延长股东大会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虽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但股东大会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后续股票发行工作仍需继续实施,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延长股东大会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将上述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18年1月7日。

  本次延长股东大会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7年1月5日下午14:30-16:00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42证券简称:华孚色纺公告编号:2016-64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8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2016年1月8日至2017年1月7日)。

  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16年9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截至目前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鉴于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虽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后续股票发行工作仍需继续实施,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将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18年1月7日。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公司于2016年1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延长股东大会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42证券简称:华孚色纺公告编号:2016-65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月5日(星期四)下午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月4日-1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4日下午15:00至2017年1月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12月2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B座1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及相关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时间:2017年1月4日9:00-17:00。

  2、会议登记办法: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2017年1月4日下午17时前持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领取会议相关资料,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7年1月4日17时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3735593传真:0755-83735566

  联系人:程桂松、杨溶邮编:518033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权登记表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42;投票简称:“华孚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

  (3)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以上议案请在相应的表决栏内划√,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四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签章:

  证券代码:002042证券简称:华孚色纺公告编号:2016-66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5月25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委托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华孚财富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通过二级市场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华孚色纺的股票。2015年6月30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成股票购买,锁定期为2015年6月30日至2016年6月29日。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号2015-029、2015-030)及2015年5月8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发布提示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资产管理计划名下时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和大宗交易转让取得的标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资产管理计划名下时起计算。

  2、2015年6月30日,公司完成了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截止2015年6月30日,“华孚财富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完成股票购买,共计买入华孚色纺股票17,2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7%,购买均价为11.47元。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自2015年6月30日至2016年6月29日。目前已解锁,尚未售出股份。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均处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4、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持有人合并持有股份超过公司股份总额10%以上、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

  5、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情形。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解锁后及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的处置办法

  1、截至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17,2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7%,目前已解锁,尚未售出股份。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如资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三分之二(不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3、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不延期的,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通知资产管理人,资产管理人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及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三、其他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后续推行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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