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纺机网 >  新闻中心 >  棉花专区 >正文

嘉化能源(600273):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来源:中国纺织网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5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2月14日,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收到控股股东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化集团”)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目前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嘉化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嘉化集团于2016年12月1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增持公司股份3,010,0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增持前,嘉化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70,244,992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43.65%。本次增持后,嘉化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73,254,992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43.88%。

  二、后续增持计划

  1、增持人:嘉化集团

  2、增持方式:竞价交易

  3、增持目的、计划及数量:

  嘉化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目前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计划自2016年12月14日起至未来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增持公司A股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含本次增持)拟累计增持不低于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不超过2,6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

  4、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嘉化集团本次增持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相关承诺

  嘉化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等规定,持续关注嘉化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1  
阅读数量(224)
分享到:
 更多关于 棉花专区
 推荐企业
 推荐企业
经纬纺机
小图标 推荐企业
  • 1
  • 2
  • 3
  • 4
  • 5
关于纺机网 | 网络推广 | 栏目导航 | 客户案例 | 影视服务 | 纺机E周刊 | 广告之窗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本站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