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标技术措施:(1)强化水解酸化工艺;(2)对一些较难脱色的活性或阳离子染料,投加脱色剂,可以达到40倍的标准设定值。
2.6氨氮和总氮
排放新标准:排放限值分别为12 mg/L和15mg/L,特别排放限值为10 mg/L和12 mg/L。达标技术措施:
(1)通过硝化和反硝化强度可以去除废水中的氨氮和总氮;(2)减少含氮化合物的使用;
特别提醒:蜡染工艺中使用尿素,废水中总氮可能高达几百毫克升,这类废水达标较难,建议通过在工艺中减少或不用尿素而降低尾水中总氮的浓度,如通过处理工艺中强化硝化和反硝化工艺的末端治理措施,会因处理设施容积过大而不经济。
2.7总磷
排放新标准:排放限值分别为0.5 mg/L,特别排放限值为0.5 mg/L。达标技术措施:
(1)在加药二沉中投加除磷药剂;(2)对高浓度含磷废水通过物化预处理去除总磷;(3)不使用含磷表面活性剂等化合物。
2.8硫化物
排放新标准:规定排放限值和特别排放限值均为不得检出。
达标技术措施:
(1)现有企业通过物化预处理可以达到排放标准设定值;
(2)硫化物染料属于淘汰染料,在新建企业和特别排放区内的企业可以通过不使用这类染料达到排放标准设定值。
2.9二氧化氯
排放新标准:规定现有企业、新建企业和特别排放限值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排放限值均为0.5 mg/L。达标技术措施:二氧化氯采用预曝气可以达到排放标准设定值。
2.10六价铬
排放新标准:规定自标准实施之日起,现有企业、新建企业和特别排放限值均为不得检出。达标技术措施:
(1)现有企业含铬浓废水通过物化预处理达到排放标准设定值;
(2)六价铬来源于不锈钢的滚筒印花和毛印染的重铬酸钾助剂,不锈钢滚筒工艺已经属于淘汰工艺,六价铬属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类污染物,在新建企业和特别排放区内的企业可以通过不使用这类工艺和助剂达到排放标准设定值。
2.11苯胺类排放新标准:规定现有企业、新建企业和特别排放限值均为不得检出。达标技术措施:
(1)现有企业通过强化水解酸化和生化处理达到排放标准设定值;
(2)苯胺类属于严格控制的污染物,在新建企业和特别排放区内的企业可以通过不使用这类染料达到标准设定值。
3·以印染废水为主的集中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的技术措施
目前,浙江省很多印染企业采用企业内预处理后接入集中污水处理厂和生活污水混合后集中处理,出水持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特别区域(如太湖流域)和出水作为中水时持行一级A标。
由于集中污水处理厂总水量大(如绍兴达到100万吨/日),投资高,日常运行成本高,提标改造的难度大。在满足提标的前提下,应优先注重建设和运行的经济性,优先采用低能耗、高可靠性的技术方案及设备,优化设计,节省投资与占地,降低运行费用。
通过总结省内外在提标改造方面的研究和实践成果,我们提出以下技术措施,以对我省的以印染废水为主的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工作有所参考[3]。
3.1提标改造的技术原则
3.1.1先优化运行、后工程措施
应优先考虑优化运行。采用优化运行措施之后,出水水质指标仍不能满足要求的,再考虑工程改造措施。
3.1.2先内部碳源、后外加碳源
进水碳源不足时,应首先挖掘内部碳源。当内部碳源开发利用之后,出水总氮仍然不能满足要求时,再采用补充外加碳源措施。
3.1.3先生物除磷、后化学除磷
应充分发挥生物除磷功能。当采用生物除磷之后,出水总磷仍然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用化学除磷辅助方法。
3.2提标改造的技术步骤
第一步:对污水处理厂进水中的SCOD/COD、BOD5/COD、BOD5/TN、TN中可氨化和溶解性不可氨化有机氮成分、水温等水质特征进行调研检测;
第二步:结合进水水质特征、出水水质与标准值的差距,分析影响一级A标准稳定达标的主要因素;
第三步:根据影响稳定达标的主要因素,优先考虑采取非工程措施(如:加强源头控制、改变运行模式、优化运行参数、投加化学药剂等)。并逐步整改、调试、验证;
第四步:采用上述措施后仍然不能满足要求或运行成本太高时,针对达标目标,实行相应的工程整改技术措施。
3.3提标改造的工程整改技术措施
3.3.1达标目标:NH3-N、TN、COD、BOD5相应整改措施类型:强化预处理
具体工程技术措施:
(1)设置厌氧水解设施;
(2)设置调节池或酸碱应急调控设施;相应整改措施类型:强化生物处理
具体工程技术措施:
①优化运行:现有污水处理系统的设备能力、池容利用、操作与控制参数存在一定的调控空间(余量)时,可通过优化运行技术,提高系统的除磷脱氮能力;
②投加填料:采用优化运行技术后,原有生物池处理能力仍不能满足出水水质要求、且新增池容困难时,可在生物好氧池中投加悬浮填料,提高系统的硝化稳定性和相关的反硝化能力;
③回流污泥曝气再生:采用优化运行技术后,原有生物池硝化效果不够稳定、且污泥曝气对生物除磷及反硝化效果影响较小时,可采用回流污泥曝气再生技术,以提高硝化菌的活性和硝化稳定性;
④增设硝化、反硝化设施:原有生物处理段采用强化措施后NH3-N和TN仍不能达标时,可在原生物处理段后增加曝气生物滤池进一步去除氨氮,增加反硝化滤池进一步去除硝态氮。增加反硝化滤池通常需要增加外加碳源;
⑤开发内部碳源:反硝化碳源不足时,可优先采用以下措施:
第一,将原有工艺改造为带回流污泥反硝化的生物除磷脱氮工艺及其变型工艺;
第二,增设初沉污泥厌氧发酵池;
第三,增设厌氧水解池;
⑥投加外加碳源:
第一,内部碳源开发利用后仍不能满足碳源需求时,可投加以下外加碳源:甲醇、乙醇、乙酸盐等低分子及易降解有机物;
第二,因地制宜地利用廉价碳源,例如:酒业废水、食品加工废糖蜜废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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