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将修订REACH法规
欧盟REACH(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于2007年6月1日生效实施,主要包括注册、评估和许可3个管理监控系统,适用于欧盟市场上约3万种化工产品和其下游500多万种制成品,这些制成品主要涉及纺织、轻工、制药等领域。欧盟境内生产的、用于出口的和从国外进口的所有化工产品及其下游制品,都必须进行注册并被许可后才能在欧盟市场流通。从长远来看,REACH法规的实施将对中国与欧盟1400亿欧元的贸易产生巨大影响,整个中欧贸易格局乃至其上下游产业格局都将面临一次重大洗牌。我国出口企业应密切关注REACH 法规制修订的最新动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2008年7月2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通报,将对欧盟议会及理事会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1907/2006号法规的附件四和附件五进行修订。这些附件豁免了一些物质和物质类别在REACH法规下的注册、下游用户及评估的义务。这项措施既扩大了在现有豁免基础上的额外豁免物质和物质分类,同时也删除或限制了上述义务的现有豁免。此次修订将于2008年10月起生效,主要包括: 1. 取消了维生素A(生殖毒性)、碳和石墨的豁免; 2. 将原附件4中的氦、氖、氙等稀有气体调整至附件5; 3. 将植物油、石灰石等物质自附件4调整至附件5; 4. 在附件5中增加了氧化镁、玻璃、釉质等条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