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1997乌斯特统计值》;物理指标采用了国际通用指标,如线密度变异系数、捻度变异系数等;并对纤维含量做了明确规定。本标准属首次制定。优等品标准相当于国际先进水平;一等品标准相当于国际一般水平。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毛纺织分会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毛麻纺织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丽娟、林壁珍。精梳机织毛纱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精梳机织毛纱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验收规则、包装和标志等技术特征。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精梳机织纯毛、毛混纺、毛型化纤毛纱的品质。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50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T 5706-1985 纺织名词术语(毛部分) GB 9994 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FZ/T 01053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 FZ/T 20017 毛纱试验方法3 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包括分等规定、物理指标、染色牢度以及外观疵点的评等。3.1 分等规定 精梳机织毛纱的品等以批为单位。按物理指标、染色牢度和外观疵点三项评定,并以其中最低一项定等。3.2 物理指标的评等 物理指标按表1规定评定,以其中最低一项定等。分为优、一、二等品,低于二等品为等外品。表1纤维含量要求详见附录A。条干均匀度变异系数优等品考核指标见附录C。 用于经纱的纯毛纱、毛混纺纱的平均断裂强力可按协议规定。 3.3 染色牢度的评等 染色牢度的评等按表2规定,分为优、一、二等品,低于二等品为等外品。表2
3.4 外观疵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