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抽样标准在进出口纺织品检验中的选择和应用
5.1 抽样标准种类的选择
针对现行SN纺织标准引用抽样标准存在的问题和不同的观点,笔者认为进出口纺织品的抽样标准应选择有关质量核查的抽样标准GB/T 2828.4 、GB/T 2828.11和、GB/T 6378.4和GB/T 16306比较正确,即标准型的一次计数或计量抽样检验标准。理由如下:
一是检验检疫的角色定位决定了我们的选择。笔者认为检验检疫的抽样检验属于法律赋予职责的第三方检验,独立于产品的两个相关方(生产方或接受方)之外。检验检疫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属于评审、审核中验证某一核查总体的声称质量水平,即检验检疫的抽样检验是在生产方或贸易方声称检验或验收合格基础上的质量监督检验,是验证报检批产品的质量水平是否达到企业的声称质量水平。出口企业提供的符合性声明及进口企业提供的验货报告或检测报告,需要我们应用合格评定程序来确定是否达到技术法规或标准的相应要求。检验检疫不是贸易的双方即生产方或接受方,而是作为法律赋予职责的质量监督检查的第三方。对于报检批如此,即使是出口企业监督管理的抽样批,也应是生产方自行验收检验合格了的批。检验检疫部门不可能作为产品的两个相关方,也不能替代两个相关方去验收产品质量,这不是我们的职责,只能是第三方。目前的现状是SN纺织标准中关于抽样部分引用的抽样标准多为GB/T 2828.1和GB/T 2829,是因为过去更多地关注检验批是连续批还是孤立批,习惯大包大揽,把产品质量好坏的责任全部揽在自己身上,把自己当成了企业的检验员、验货员,对检验检疫的定位不准。现在我们重新认识和定位,企业应是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出口企业要对生产的产品要提供符合性声明,进口企业要对所进产品提供产品验收报告(检测报告),检验检疫在此基础上再进行质量监督把关。因此我们需要重新修订我们引用的抽样标准。
二是抽样标准的适用范围决定了应用者的选择。在GB/T 16306-2008的引言中写道“对总体的抽样检验,我国已颁布了3项用于质量核查的抽样标准,它们分别是GB/T 2828.4、GB/T 2828.11和GB/T 6378.4”[3];“质量核查与质量验收的目的是不同的,采用的抽样方案也是不同的。质量验收所规定的验收抽样程序的体系适用于两个相关方(例如供方与使用方)之间的双边协议。” [3];“GB/T 2828.4、GB/T 2828.11和GB/T 6378.4都是为了评价其核查总体的质量水平是否不符合其声称质量水平” [3]。也就是说企业声称他的产品质量合格,我们检验检疫部门要核查和验证,结论是相符后才能通关放行。
在GB/T 2828.4的引言中写道“GB/T 2828的第1至第3部分所规定的验收抽样程序的体系适用于两个相关方(例如供方与使用方)之间的双边协议” [4];“GB/T 2828的第1至第3部分的程序适用于验收抽样,但不适用于在评审、审核中验证某一核查总体的声称质量。其主要理由是,GB/T 2828的第1至第3部分是用接收质量限来检索的,仅与验收抽样的实际目的有关” [4];“GB/T 2828的本部分中规定的抽样检验程序是为了在正规的评审中所需做的抽样检验而开发出来的” [4]。
另外,GB/T 2828.4是代替GB/T 14437-1997《计数一次监督抽样检验程序及抽样表》和GB/T 14162-1994《计数监督抽样检验程序及抽样表》,主要将“监督质量水平”改成了“声称质量水平”,更符合实际情况。GB/T 14437中的适用范围“适用于质量监督方对经过生产方或经营方验收合格的产品总体实施监督抽样检验”,其术语“监督抽样检验由监督方独立对经过验收被接受的产品总体进行的,决定监督总体是否可通过的抽样检验”[5];GB/T 14162中的适用范围“适用于质量监督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经过被监督方验收合格的产品总体进行质量监督检验”,其术语“监督抽样检验由第三方独立对产品进行的,决定监督总体是否可通过的抽样检验(这是所指的第三方是指区别于生产方与使用方)”[6]。
三是尽管GB2828.4既适合于连续批也适合于孤立批,但笔者认为将进出口检验批认定为孤立批比较妥当。现行的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使得检验检疫部门对绝大多数出口企业实施的是抽批检验,企业提交的检验批难以认定为连续批。进口的纺织产品更是无法对生产方的质量信息进行收集认定,连续批适用的条件之一就是要知道生产方的质量状况,因此将检验批认定为孤立批更简便、妥当。
综上所述,检验检疫的抽样方法标准只能是引用质量核查这一类的抽样检验标准,以及需要复检与复验时要应用的GB/T 16306-2008。所有验收抽样标准没有提及复检与复验,因为它是产品两个相关方之间的双边协议,不涉及复检与复验程序。而GB/T 2828.4、GB/T 2828.11和GB/T 6378.4都提到了复检与复验,因为它是给独立于产品两个相关方之外的第三方使用,就有可能引起质量评判的争议,需要走复检与复验程序。这也再一次说明SN纺织标准的抽样引用质量核查这一类的标准比较恰当和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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