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证明,建立在以概率论和数理统计科学为基础上的抽样检验方法标准应用于产品质量检验时,虽然也存在着误判和错判的可能,但人们可以把这种误判和错判的风险控制在要求的范围内。
3 我国抽样标准的比较分析
上世纪末以来,我国也参照国际标准,陆续制定和发布了相关的抽样检验标准,基本上构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抽样检验标准体系,在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为质量检验工作者提供了抽样检验的依据。如指导如何选择验收抽样检验方案的标准GB/T 13393《验收抽样检验导则》,指导如何实施随机抽样的标准GB/T 10111《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指导选择样本量的标准 GB/T 4891《为估计批(或过程)平均质量选择样本量的方法》[1]。目前我国的抽样标准也在修订和整合之中,计数抽样检验修订整合为GB/T 2828(11部分,还有4部分未发布),计量抽样检验修订整合为GB/T 6378(5部分,还有3部分未发布)。另外还有流动批抽样检验、散料抽样检验标准。这些抽样标准基本上能满足不同行业、不同产品特性、不同检验场合的需要。从使用标准方来看,有产品生产方、接受方(采购方)和独立第三方使用的;从产品质量指标特性来比较,有计数抽样和计量抽样标准;从抽检方法型式来比较,有调整型和非调整型标准;从抽样次数来比较,有一次抽样、二次抽样和多次抽样、序贯抽样。无论哪种抽样方法,它们都具有以下三个共同的特点:一是产品必须以“检查批”形式出现,检查批分连续批和孤立批。二是批合格不等于批中每个产品都合格,批不合格也不等于批中每个产品都不合格。三是样本的不合格品率不等于提交批的不合格率[2]。4 现行SN纺织标准中引用抽样标准的误区
4.1 现行标准中的抽样比例方法不科学
过去,大多数进出口纺织品抽样检验一般采用百分比抽样,这种检验方法把抽检样本数与交检批总体数固定在一个规定的比值上如10%。可实际上却存在着即使是质量相同的产品,却因交检批数量多少的不同却受到不同的处理,容易造成大批严小批松的现象。而且随着交检批总体数量的增多,即使按一定的百分比抽样,样本数也是相当大的,不能体现抽样检验在经济性方面的优点。百分比抽样检验方法不合理的根本原因是没有按照数理统计科学方法去设计抽样方案。目前,这种抽样检验方法已在国际上逐渐被淘汰。
4.2 抽样标准的引用不恰当
随着对抽样理论认识的提高,有些纺织品的抽样检验开始引用国家的抽样标准,这是一大进步。但抽样标准繁多,数理统计和概率理论比较难以理解,又造成了引用标准的不当或不适用。如对进出口纺织品检验到是按连续批对待还是按孤立批?日常检验批与检验监管批、市场监督抽查批是否应该引用不同的抽样标准,众多检验工作者执有不同意见,争议较多。目前在进出口纺织品的抽样检验中引用的GB/T 2828.1和GB/T 2829标准就存在争议。
4.3 实施抽取样本的方法不科学
过去抽取样本说是随机抽样,实际是随意抽样、便利抽样,主观随意性大,样本的检验结果不稳定,重现性、再现性也差,严重影响了样本的检验结果。抽样检验是依据样本的检验结果对全批产品做出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要求样本能真实正确反映批的质量,除了要求有科学的抽样方案外,还要有科学的抽取样本方法。如果检验批的均质性很好,无论怎样抽取样本,样本都能真实正确反映批的质量。但实际检验工作中,批的质量不可能绝对均匀,甚至很不均匀,抽取样本的方法就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了。因此实施样本的抽取也一定要按照一定的规则来做,关于这方面我国标准GB/T 10111作了明确规定,可以按产品特性加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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