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功能纺织品的耐久性问题
作为功能性纺织产品,耐久性能是产品质量的关键指标之一,除了极少数一次性产品外,绝大多数功能纺织品均有耐久性要求。功能纺织品耐久性的确定,是通过具体的洗涤方法和洗涤次数来验证的,洗涤方法和次数往往是根据有关法规、标准和买家的要求而确定。就目前功能纺织品的性能来看,采用功能纤维生产的功能纺织品的耐久性基本没有问题,但采用后整理方式生产的功能纺织品的耐久性却值得注意。
2.1标准方法要求
2.1.1紫外线防护功能纺织品
国际上对功能纺织品的耐久性有时会通过各种产品标准、方法标准予以规定。美国ASTMD66o3—.20o7是具有紫外线防护功能的纺织品的标识指南,标准要求在标识纺织品紫外线防护等级时,应对试样进行洗涤等耐久性预处理(按照ASTM D6544(紫外线穿透率测试前的样品准备》标准处理),即按照洗标要求,对成衣水洗4o次、曝晒100AFU(按AATCC16—2Oo4耐光色牢度标准),而对游泳衣则还需要在上述处理后再进行氯池水的水洗(按AATCCl62—20o2《耐水色牢度:氯化游泳池水》标准)。经过如此复杂的耐久性处理后,方可将处理样和原样进行抗紫外线测试,选择两者最低的一个UPF(紫外线防护系数)进行标识,充分显示了对防紫外纺织产品耐久性的重视。
2.1.2抗茵纺织品
世界各国对抗菌纺织品的评价,一直非常重视抗菌性能的耐久性。抗菌整理纺织品需要在规定条件下通过多次水洗,然后进行抗菌效果测试和评价。如我国纺织行业抗菌针织品标准(FZ/T73~3-2006)中,将抗菌针织品按耐洗涤次数(10~50次)及考核菌种数量的多少分为A级、从级、AAA级三个抗菌级别[抗菌耐久性越好,级别越高(表l0)]。台湾地区纺拓会标准(兀一FA一001/002)对一般用途和医疗用途抗菌加工纺织品的耐久性要求更高,洗涤次数、洗涤温度和洗涤时间更为严格(表11)。
同样,从日本工业标准JISz2801抗菌产品抗菌活性及效果试验标准中,也可以了解到其对耐久性的要求(表12),耐洗次数要求分别达到5—50次。
“吸湿排汗”功能纺织品通常要求同时具有吸水性和快干性两种功能,而且还应具有必要的耐久性。台湾地区关于吸湿速干纺织服饰品标准(TTF0007-2000),要求必须先将吸湿干产品按AATCC135缩水性能测试方法在41℃条件下机洗1O次,然后测定其毛细效应和水分蒸发率(见表13),即先进行耐久性试验,然后再判断产品的吸湿排汗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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