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燃烧性能要求
美国早在l953年就通过了《易燃织物法案》(FFA),规定所有进入美国市场销售的相关纺织品服装都必须达到其规定的阻燃性能要求,其中两个子法规16 CFR l615《儿童睡衣的可燃性标准(0~6X号)》及16 CFR l616《儿童睡衣的可燃性标准(7~l4号)》,分别规定了儿童服装燃烧性能的测试方法及技术要求。
英国对纺织品和服装有易燃标记要求,包括儿童睡衣和所有婴儿服装。
2.3 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美国对纺织服装中有害化学物质的检验项目主要有:禁用偶氮燃料、甲醛、重金属含量、五氯苯酚(PCP)、四氯苯酚(TeCP)、镍释放等。CPSC最新发布的儿童用品铅含量规定:从2011年8月14日起,美国市场上制造销售的儿童产品铅含量必须符合100 ppm的限量规定。
欧盟生态纺织品标准Oeko-Tex Standard 100中,详细规定了纺织品中各类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欧盟94/27/EC、EN1811、EN12472等法规,还对服饰中一些饰件及装饰带中的镍及其化合物予以限定,要求直接或长期与皮肤接触的金属制品,镍释放量低于0.5μg/cm2·周(模拟两年的穿戴时间)。
3 我国童装标准安全性能现状分析
3.1 童装安全性能现状
童装在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随着我国童装出口的不断扩大,欧美国家针对童装所制定的安全标准日益严格,并将童装作为“儿童用品”进行严格监管。
据统计,截止2010年9月,我国童装遭欧盟RAPEX召回通报共180起,约占我国纺织服装类产品通报总数的78%;在美国,自2009年以来,被美国CPSC召回的中国制造儿童外套上衣超过52万4千件。这些童装被通报、退回的主要原因有:存在窒息危险(绳带、小零部件设计不合理、儿童上衣和帽子的抽绳长度超标)、化学危险(被检出富马酸二甲酯、甲醛、违禁使用偶氮染料等)、致伤危险(童装腰部或下摆抽绳长度超标)等[2]。而这些危险因素(除化学危险外)在我国国内童装市场,是近两年才开始被重视的。
为了确保童装的安全性,童装辅料包括按钮、按扣、拉链、装饰物等必须进行相关安全性能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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