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功能性纺织品的需求量很大,特别是防护功能纺织品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防护功能纺织品有阻燃纺织品、抗紫外线纺织品、防辐射纺织品等[1]。随着功能性纺织品的流行,其相应的测试标准也需要进一步完善,本文简要探讨了国内外现行的防紫外线性能测检测标准体系。
目前尚无全球统一的防紫外线纺织品的检测标准,国内外主要测试标准包括有欧盟标准(EN13758-1:2001)、澳大利亚/新西兰标准(AS/NZS4399:1996)、美国AATCC标准(AATCC183-2010)和中国国家标准(GB/T18830-2009)等。这些标准主要是通过稳定的UV光源产生波长为290nm~400nm的紫外线射线,通过单色器照射试样,收集总的光谱投射射线,测定出总的光谱投射比,并计算试样的紫外线透射率和防护系数UPF值。
各国制定的标准仅规定了光源、积分球和滤片的要求,对于光线的传递无具体要求。市面上存在各种品牌和型号的分光光度计用于测试紫外线,这就造成了国内个检测机构之间采用的仪器有差异,而不同测试仪器的结果可能不同。本文也简要分析了不同测试仪器对防紫外线性能的影响。
2.防紫外线性能检测标准体系
2.1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标准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率先制订了“AS/NZS4399:1996[2](Sunprotectiveclothing-Evaluationandclassification)日光防护服评定和分级”标准,主要用于确定紧贴于皮肤的防护纺织品、服装和其他防护用品(如帽子)的紫外线透射率,同时提出了对防紫外线辐射标签的要求。织物样品必须在干态及松弛的状态下进行测试,每种样品要求测四块,两经两纬,试样不需预调湿,但对测试环境有着与众不同的要求,如相对湿度(50±20)%。测试得到的各个波长下的紫外线透射率可按波长分别计算出UV-A与UV-B的平均透射率以及样品的UPF值,然后按照给定的公式进行校正,最终得到样品的UPF值。标准提出了对纺织品防护等级的分类及标签的标注等要求,见表1。
表1澳大利亚/新西兰标准确定的UPF数值及防护等级
2.2欧盟标准
欧盟标准EN13758-1:2001[3]“(Textiles-SolarUVprotectiveproperties-Part1:Methodoftestforapparelfabrics)纺织品-日光紫外线防护性能-第1部分:服装面料试验方法”主要是针对服装面料紫外线防护性能的测试,不适用于那些提供远距离防紫外线保护的产品如雨伞、遮阳物等。测试的样品分为匀质和非匀质两类,匀质面料需要测试四块,非匀质面料则根据颜色或结构的不同分别测试两块,分别测得UVA、UVB紫外线透射率平均值和UPF值,该标准特别说明,拉伸状态以及湿态下会降低纺织品防紫外线性能。
2.3美国AATCC标准
AATCC183-2010[4]“(TransmittanceorBlockingofErythemallyWeightedUltravioletRadiationthroughFabrics)纺织品透过或阻碍紫外线的性能测试”用于测试防紫外线织物的阻隔或透过紫外线辐射的能力。测试的样品分为干态和湿态两种,分别按不同要求准备样品后进行测试,在织物样品上紫外线投射率最大的区域测试三次,得到平均紫外线透射率,据此计算UPF值、UV-A和UV-B的平均透射率,以及UV-B的紫外线阻隔率。
2.4中国国家标准
我国国家标准GB/T18830-2009[5]“纺织品-防紫外线性能的评定”规定了织物的防日光紫外线性能的试验方法、防护水平的表示、评定和标识。该标准要求测试时匀质样品每种需取四块,非匀质样品按颜色或结构每种取2块。按照测试的光谱透射比分别计算UV-A、UV-B平均透射比和平均UPF值和样品的UPF值。对于均质材料,当样品的UPF值低于单个试样实测的UPF值中最低值时,则以试样最低的UPF值作为样品的UPF值报出;对于非匀质材料,以所测试样中最低的UPF值作为试样的UPF值。当样品的UPF值大于50时,表示为“UPF>50”。当样品的UPF>40,且T(UVA)AV<5%时,可称为“防紫外线产品”。
各国标准对纺织品防紫外线的测试要求和判定都不相同,具体见表2。
表2各国防紫外线测试方法标准间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