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针对纺织品的阻燃测试方法制订实施了数项国家标准,其不同的测试方法侧重点各不相同,从不同侧面反映织物的燃烧性能。然而,由于测试方法不同,其原理、设备和目的各不相同,测试结果难以相互比较,试验结果仅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试样燃烧性能的优劣,适用范围也各不相同。当前应用比较成熟的方法有垂直燃烧法、水平燃烧法、45。燃烧法、氧指数法。此外,为了评价床上用品的易燃性能,还制定了非等效采用ISO12952的GB/T20390,其中GB/T20390第1部分以香烟为点火源,GB/T20390第2部分以丙烷气体为小火焰源,记录了试验进程中所发生的渐进性发烟燃烧或有焰燃烧。各个标准的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参数如表3所示。
2美国纺织品燃烧性法规和标准体系
美国易燃织物法规体系主要由《易燃织物法案》(FlammableFabircsAct)及依据该法案而制订的实施条例组成’。早在1953年,美国国会就颁布了《易燃织物法案》,以后又多次对其修正,并由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强制执行。2008年5月,CP.SC对美国《易燃织物法案》进行最近一次修订,并于2008年9月22日生效。该法案主要包含了服装和室内装饰用纺织品的燃烧性技术规范,禁止进口、生产和销售具有高度易燃性的纺织品服装。依据《易燃织物法案》,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还制订了针对服用纺织品、儿童睡衣、地毯以及床垫和成套床具等一系列标准,以对纺织品的易燃性进行检测和控制,确保人身安全。
以上标准均为美国的强制性技术标准,所有进入美国市场销售的相关纺织品都必须根据这些标准的相关要求进行检测并达到规定的阻燃性能要求。检验不合格者被视为不安全产品,做退货处理,由此产生的损失全部由生产者承担。另外,美国一些州也出台了有关纺织品阻燃性能的技术法规,如:加利福利亚技术公告117号,主要是针对座垫类家具产品中所用的多孔弹性非人造纤维填充材料、人造纤维填充材料、蓬松材料的阻燃性能和测试方法,均分别作了具体规定。此外,涉及纺织品燃烧性能或与之相关的法规还有:美国联邦危险物品法、联邦航空局飞机消防规定及加利福尼亚州州法、波士顿消防法和纽约市消防法等。
3结语
(1)从中美两国纺织品燃烧性能的标准体系来看,美国的法规和标准制定与发布相对集中,其更关注产品的最终用途,详细划分了产品类别,在制订出所有织物通用的《易燃织物法案》的基础上分别制定了针对服装、地毯、小地毯、床垫,以及床具等不同类别纺织品的燃烧性能标准,更为系统,既突出了基本安全性能,又考虑到纺织产品使用对象的不同。
与之相比,我国目前尚无一部专门调整和控制纺织品燃烧性能的法规,且存在部门之间职责重复的矛盾,多个技术委员会都在制定类似但又有差别的测试标准,使用者可以根据需要自由选择;此外,尚未针对产品类型、危害性程度确定相应的处罚,从而导致实施监督的可操作性不高。
(2)我国是纺织品生产大国,也是出口大国,因纺织品破坏性燃烧给国民经济生活和国际贸易造成的损失已经引起了相关方的高度关注。虽然目前与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织物燃烧法规和标准有待进一步健全,但国家有关主管和监管部门都在为完善燃烧性法规和标准积极努力。另一方面,为了降低火灾危险性,减轻火灾危害,除了强化管理外,还必须采用先进的科学理论和技术手段,研究织物阻燃技术,从源头上避免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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