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技术法规就是通过一定立法程序,并由政府明令或行业主管部门公布执行,具有强制性
效用的条文,涉及者必须无条件服从,违反者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欧洲的有关纺织品限制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EN系列指令、REACH法规;美国的《有害物质法案》、《成份标签法规》、《洗涤标签法规》、《织物燃烧法规》;日本的《家用产品中有害物质控制法》、《制造物责任法》、《阻燃法》、《家用产品品质标签法》。
国外所谓标准就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各个国家、地区行业或企业制定的针对某一领域或某类产品性能和质量的技术性管理文件,起到指示、引导和统一执行的效用。标准的实施以自愿为前提,但一旦成为行业性共同遵守的技术准则,便自然具备了强制性特征。如欧洲的生态纺织品标准(Oeko—TexStandard100)、ISO系列标准、英、德、法及瑞士、丹麦等各个国家制定的标准;美国的纺织品染化师协会(AATCC)标准、美国材料实验协会(ASTM)标准;日本的JISL标准等。
所谓合格判定程序通常是指海关、贸易委员会、知名大企业和品牌商对某类产品(重点是进
口产品)质量指标内容确定及合格判定要求的文件,一般以生产工艺单或技术贸易合同的形式出现,对相关纺织产品的生产加工以及出口有直接、具体的指导作用。合格判定程序的内容还与信用证发放有密切的联系。
三者相比,技术法规的要求通常比较单一、明了,目标明确;而标准指向性强,内容比较详细,既包括一些成品质量要求,也针对一些试验方法,会提出应达到的技术质量要求以及实施检验的具体操作要领;合格判定程序一般是以符合本国所制定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为前提的,同时它会更详细地列出所有与产品使用性能质量相关的指标以及加工技术工艺要求,甚至连针距密度、商标装订位置等细节也不会遗漏。
二、国外纺织品检测的主要内容要求和发展趋向
以欧洲、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与地区为例进行解读。
1.常规性检测内容。包括:纤维和织物的外观质量;密度与克重;成份含量分析;各类色牢度;缩率、强力等物理性能;
2.法规性检测内容。包括:纺织品纤维含量标签;护理标签;羽绒微生物试验;延迟燃烧性能测试等;3、健康与安全检测内容。包括:
(1)建筑用纺织品在结合、装配、应用或安置时须符合:机械的耐用和稳定;安全防火;卫生、健康和环境保护;使用安全;防噪音保护;节约能源与热量保持这六个方面的条件才能投放欧洲市场。
(2)家用纺织品除须符合一定的健康标准外,在安全性方面还要具有相当的阻燃性能。譬
如爱尔兰和英国便禁止床垫使用聚氨酯合成的泡沫塑料,原因是阻燃性能不佳。
(3)儿童与妇女睡衣必须经过延迟燃烧性能测试,并贴有”延迟燃烧”或”远离火源”字样的标签。
(4)有关纺织品服装有害化学品使用量、残留量限定及禁用种类的规定。包括甲醛、禁用致癌偶氮染料、pH值、游离重金属(包括砷、镉、铬、铜、钴、铅、汞、镍等)、五氯苯酚、农药残留、PVC增塑剂、阻燃剂、荧光剂、杀菌剂、生物活性物质、特殊气味等。
(5)有关儿童服装结构设计安全性能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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