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官与仪器配合检测是检验人员与检验设备相互匹配、相互依赖所进行的试验。此类检测在纺织品检测技术中占了大多数。如检验人员通过使用天平、刻度尺、量杯等度量仪器方能对产品的重量、规格、质量正确与否下结论;对于一些多组分的精纺面料,检验员或许只能通过显微镜投影仪观察才能确定其纤维成份,通过密度镜才能判断其经纬密度:检验人员通过特定的设备才能得到羽绒的蓬松度数据;有些多组分面料成份分析及甲醛、pH值、游离重金属的测定结论需经过一定化学反应程序后方能得出;一些特殊功能如防电磁辐射、防紫外线需要专用仪器设备检测等等。此类检测对检验人员的要求更高,实施者既要熟悉仪器的操作、助剂的配置,又要具备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2.2纺织品检测的实施依据
(1)国内。纺织品检测的实施依据主要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大致可划分为基础性标准、方法性标准和产品性标准-3种。基础性标准是指在一定范围内作为其他标准的基础并普遍使用,具有广泛指导意义的标准,它往往涉及统一管理、概念和符号、量和单位的精度与互换性、结构要素、实现系列化和保证配套关系、产品质量保证、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等领域,如《纺织品的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纺织名词术语》、《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纺织品维护标签规范符号法》、《服装术语》、《服装号型》等国家行业标准等,对纺织品检测起到规范性指导作用。方法性标准是指为实施某些检测项目,所必须明确使用何种测试工具(仪器),采取何种测试工作流程(步骤)以及如何计算或判定试验结果的那些标准,如《纺织品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二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纺织品色牢度试验》、《纺织品保温性能试验方法》、《水洗羽毛羽绒试验方法》、《服装理化性能的检验方法》等纺织服装行业专用标准,对纺织品检测起到程序控制、方法统一的制约作用。产品性标准是指那些专门针对某些工业批量性生产的产品,在材料使用、规格设定、加工方式、储存运输及交货依据等方面确立质量要求,并明确检验规则和合格判定内容的标准,如《棉花细绒棉》、《生丝》、《绵羊毛》、《阻燃机织物》、《毛针织品》、《仿毛针织品》、《羊毛衫》、《棉毛衫裤》、《男西服、大衣》、《女西服、大衣》、《男、女西裤》、《衬衫》、《羽绒服》、《丝绸服装》等国家和行业标准,为检测判定产品质量合格与否,确立衡定标尺。
(2)国外。国际上纺织品检测的实施依据可以分别为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判定程序3大类。技术法规就是通过一定立法程序,由政府明令或行业主管部门公布执行,具有强制性效用的条文,涉及者必须无条件服从,违反者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欧洲的有关纺织品限制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EN系列指令、REACH法规;美国的《有害物质法案》、《成份标签法规》、《洗涤标签法规》、《织物燃烧法规》;日本的《家用产品中有害物质控制法》《制造物责任法》、《阻燃法》、《家用产品品质标签法》。所谓标准就是由行业或企业制定的针对某一领域或某类产品性能和质量的技术性管理文件,起到指示、引导和统一执行的效用。标准的实施以自愿为前提,但一旦成为行业性共同遵守的技术准则,便自然具备了强制性特征。如欧洲的生态纺织品标准(Oeko—TexStandard100);ISO系列标准;英、德、法及瑞士、丹麦等各个欧洲国家制定的标准;美国的纺织品染化师协会(A盯cc)标准、美国材料实验协会(AsTM)标准;日本的JISL标准等。所谓合格判定程序通常是指海关、贸易委员会、知名大企业和品牌商对某类产品(重点是进口产品)质量指标内容确定及合格判定要求的文件,一般以生产工艺单或技术贸易合同的形式出现,对相关纺织产品的生产加工以及出口有直接、具体的指导作用。合格判定程序的内容还与信用证发放有密切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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