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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羽绒羽毛测试及标准

来源:印染在线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3日

 EDFA羽绒测试的核心标准: EN 12934 欧洲对羽绒羽毛填充物的标签,统一用EN12934 标准控制。EN12934 标准于1999 年12 月在德国生效,2000 年起被其他欧洲国家采用。其核心内容是:  标签上必须标明羽绒和羽毛的百分比含量;  标签分为Ⅰ、Ⅱ、Ⅲ、Ⅳ、Ⅴ、Ⅵ、Ⅶ七个等级;  只有纯的水禽(鹅和鸭)填充物才有资格使用Ⅰ、Ⅱ、Ⅲ三个等级;  水禽和陆禽(鸡或火鸡)混合填充物只能使用Ⅳ、Ⅴ、Ⅵ、Ⅶ四个等级;  其他原料的标注(包括当绒丝在羽绒含量中超过5%时;羽丝和折断羽毛在羽毛含量中超过9%; 出现了经过在加工过的羽绒和羽毛;杂质等)。  标准还规定,填充物达到Ⅰ和Ⅳ级后,若“其他原料”的百分比含量少于5%时,建议这些填充物可标注“新”羽绒羽毛。  欧洲标准规定的各个级别的“其他原料”的百分比含量见表2: 欧洲标准对水禽类羽绒羽毛填充物名称使用的限定见表3: 欧洲标准对水禽陆禽羽绒羽毛混合填充物名称使用的限定见表4: 欧洲标准还规定,在标有“陆禽”的标签上,可直接标明陆禽的种类(鸡或火鸡)。另外,欧洲标准还要求羽绒羽毛标签应当标明填充物的重量。

 国内  目前,我国羽绒服装尚无专用标签。羽绒羽毛填充物的分类和标名不如欧洲、美国和日本技术要求细致、规范和准确。尽管GB/T14272-2002 羽绒服装国家标准明确规定,在产品品质表示方面执行GB5296.4 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国家强制性标准,产品必须标明名称、号型规格、绒子种类、含绒量及充绒量等内容,但总体上看,“羽绒”的概念在国内使用的太宽泛,就连羽绒羽毛产品国家新标准也只将产品分为羽绒、羽毛两大类,并规定“绒子含量&r

dquo;大于等于30%就可归入“羽绒类”产品的范围,这与国际上目标市场的要求差距不小。羽绒服装生产企业的规模及技术质量管理水平本身差距明显,差的企业可能连标签的基本作用都认识不足,更不要说主动、正确地使用了。一些厂家把含绒量低于50%的服装产品也称之为“羽绒服装”,在产品的定性方面显然不及国外细致、严谨。由于缺乏一定的技术法规约束,更是造成了国内市场监控不力,误导消费者。

羽绒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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