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或出口的原棉都是属于法定检验的商品。为此,国家发布了《进口棉花检验规程》和《出口棉花检验规程》。由各级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负责检验。没有商检局签发的检验证书,进口的原棉不能调拨使用;出口的原棉各地海关将不放行。本文主要介绍进出口棉检验的基本程序。
一、进出口棉检验依据(一) 进口棉检验依据 1.凭外贸合约规定的品质规格和重量方面的要求。一般外贸合约均规定有取样比例、品质规格、回潮率、含杂率、重量、体积、皮重、回皮数量以及索赔期等等。外贸合约有的是与生产国官方签订的,有的是与私人公司签订的。 2.凭原产国提供的实物标准、标样或成交小样。 3.凭陆地棉国际通用实物标准。 (二) 出口棉检验依据 1.凭国家棉花标准 2.凭外贸合约规定的品质规格、重量及包装方面的要求。 3.凭成交小样。 外贸合约是买卖双方办理货物交接的共同依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必须共同遵守、严格履行。检验时,凡合约中对品质、规格、重量、包装等条件有具体规定的,按合约规定检验,成交小样应视为合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合约中如对于检验方法有明确规定的,也要按合约规定的方法检验,凡合约规定须符合我国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检验。
二、取样和样品处理 取样是进出口棉检验的第一道工序,能否取到有代表性的试验样品是决定检验结果是否正确的关键。这里仅叙述进出口棉检验与国内常规检验取样不同之处。 (一) 取样数量 1.进口棉 以同船、同合约、同等级、同品种或型号为一个取样检验单元,编以代号数字,以便分唛理货、过磅、取样及运输管理等工作的进行。 品级、长度 (简称品长) 检验样品,按到货包数的10%抽取 (巴基斯坦棉按5%抽取,每只样品重约500克。 马克隆值试验样品按到货包数的10%,强度试验样品按到货包数的5%,从品长检验样品中抽取,每只样品重约30克。 水分及杂质试验样品,按到货包数的5%抽取,每只样品重不少于50克。 如合约另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