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对美国《易燃性织物法令》(FFA)进行了修订,新法令将于2008年9月22日生效。早在1953年美国就通过了《易燃性织物法令》,并在1954年和1967年先后两次对其进行了修订。进入美国的纺织品燃烧性能必须满足该法令的要求,否则将被处以最高125万美元的罚款。
《易燃性织物法令》包括6个子法规:针对一般服用纺织品的16CFR1610针对儿童睡衣的16CFR1615和16 CFR 1616针对地毯的16CFR1630和16CFR 1631针对床垫的16CFR1632
此次修订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1、增加了对某些易混淆术语的定义;2、引入了更为先进的燃烧测试仪器3、规定了更科学的式样测试前的干洗和清洗过程,细化了测试纺织品制样、测试量、燃烧试验过程及实验报告内容;4、对织物燃烧时间的计算、织物底部点燃及燃烧的判断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规定。目前世界各国对纺织品燃烧性能逐步引起重视,美国的纺织品技术法规对产品的阻燃性能等更是有着格外强调。所以提醒广大纺织品服装出口企业:及早熟悉美国新燃烧法令的内容,及时调整输美纺织品的技术参数。STC集团作为亚洲最大的检验、测试和认证机构,凭借其全球化的服务网络,严格训练的专业人士以及精密的测试仪器,可提供以上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