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为切段称重法测定苎麻纤维(精干麻及精梳后的纤维)支数的方法。凡生产、验收和交货中提请检验时均按照本标准试验。
1取样 按照GB 5881—86《苎麻理化性能试验取样方法》规定进行。
2试验条件 试验可在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也可在非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但试验条件必须稳定。记录及报表中均需注明试验时的温湿度条件。 试验结果均按公定回潮率时的重量进行修正。
3试验周期 可根据需要进行周期性试验。各产品品种每天试验不得少于一次。验收和交货时的试验周期由双方商定。
4试验仪器 4.1纤维切断器具 纤维长度切割器。 技术参数 参考型号 切割长度:40mm。 Y 171型 4.2称量仪器 a. 精密扭力天平。 技术参数 参考型号 载荷范围:0~5 mg; J N—A一5型 最小分度值:0.01mg。 b. 精密扭力天平。 技术参数 参考型号 载荷范围:0~25mg; IN—A一25型 最小分度值:0.05mg。 4.3其他 a. 黑绒板:15cm×25cml b. 绒板擦; C.镊子:不锈钢,12~15cml d. 稀梳:8~lO针/cm; e. 玻璃板:8 cm×15cm。
5试验方法 5.1 试样准备 5.1.1 精干麻试样准备 将已取好的试样分别半铺于台面上,自精干麻基、梢对折处剪断,再向基部剪下10cm,混合均匀经梳理后随机抽取其内的纤维,总重量约为2 g。 5.1.2精梳纤维试样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