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兔毛纤维回潮率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箱内热称法测定兔毛的回潮率。
2引用标准 GB 8170数值修约规则 GB/T 1 3835.1 兔毛纤维试验取样方法
3方法提要 称取一定量的试样,置于一定温度的烘箱内烘至恒重,并计算出兔毛的回潮率。
4仪器和工具 4.1 烘箱 附装有天平,能进行箱内称量的自动控温烘箱。 4.2天平称量200 g,分度值10 mg。 4.3盛样容器具有良好的密封性,不吸湿。
5取样 5.1 取样按GB/T 13835.1的规定进行。 5.2用天平称20~30 g试验试样,每称准一个试验试样不超过1 min。自取样至称样,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4 h。
6试验步骤 6.1 开启烘箱电源,待箱内温度升至105±2℃时,将试验试样放入烘箱烘篮内,待箱内温度上升至规定温度时,记录时间。 6.2烘至90 min,关闭电源1 min,进行第一次箱内称量做好记录。 6.3称毕,复开电源,待箱内温度回升至规定温度后续烘10 min,再按上述要求进行第二次称量。直至最后两次重量差异不超过后一次重量的0.05%时,则后一次重量即为恒量。 6.4称完箱内八个试验试样不应超过5 min。
7试验结果计算 7.1试样回潮率
8数值修约 试验试样平均回潮率修约至二位小数。数值修约按GB 8170的规定进行。
9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内容应包括试验试样回潮率、平均回潮率、批样来源、类别、批号、试验日期。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纤维检验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纤维检验局归口。 本标准由陕西省纤维检验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彦彬、王菊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