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一种纺织品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方法。注﹕使用本方法测得的纺织品试样的水萃取液pH值不能作为纺织品酸碱性的定量评估﹐特别是当pH值大于11或小于3时更是如此。本标准适用于任何形式的纺织品(纤维﹑纱线﹑织物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6529 纺织品的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3.原理在室温下﹐用带有玻璃电极的pH计测定纺织品水萃取液的pH值。
4.试剂4.1.三级水或去离子水﹕20℃±2℃时﹐pH值在5~6.5范围﹐最大电导率2X10-6S/cm。使用前需煮沸5min以去除二氧化碳﹐然后密闭冷却。4.2.缓冲溶液﹕其pH值应接近待测溶液﹐测定前﹐用它标定pH计。可用下列溶液﹕4.2.1 0.05mol/l邻苯二甲酸氢钾溶液(HOOC.C6H4COOK)15℃时Ph=4.00020℃时Ph=4.00125℃时Ph=4.00530℃时Ph=4.0114.2.2 0.05mol/l四硼酸钠溶液(Na2B4O7.10H2O)15℃时Ph=9.3320℃时Ph=9.2325℃时Ph=9.1830℃时Ph=9.1440℃时Ph=9.07
5.仪器5.1.具塞三角瓶﹕容量250ml。5.2.机械振荡器﹕往复式或旋转式振荡器均可﹐应保证试样内部和水之间维持快速的液体置换﹐振荡速率为往复式60次/min﹐旋转式30周/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