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具防火安全法规要求所有进口到国内装有软垫的家用家具和其他装有软垫的产品必须达到规定的燃烧性能要求。该法规适用于:
·室内和其它居所(包括篷车)等私人用途的家具,例如沙发、床、儿童家具、坐垫, ·高脚椅、床垫(任何尺寸)和枕头, ·户外私人用途家具(如花园/院子等户外家具),但其也适用室内和其它居所(包括篷车),该法规不适用于: ·床上用品 ·地毯填充物块状聚胺酯泡绵必须通过Schedule 1 PartⅠ块状聚胺酯泡绵可燃性试验。屑状泡绵必须首先通过块状泡绵可燃性试验,然后进行Schedule 1 PartⅡ屑状泡绵可燃性试验。乳胶橡胶泡绵必须通过Schedule 1 PartⅢ乳胶橡胶泡绵可燃性试验。多种非泡绵类填充物存在时,一种方法是各种填充物单独进行试验,Schedule 2 PartⅠ单一非泡绵类填充物可燃性试验,另一种方法则是进行Schedule 2 PartⅡ多种填充物组合可燃性试验。多种填充物中若存在泡绵填充物,则泡绵填充物需单独进行试验。覆盖物
通常情况下,可见覆盖物和不可见覆盖物必须分别通过Schedule 5 PartⅠ和Schedule 5 PartⅡ模拟火柴试验。若织物中下列纤维成分超过75%,且未经PU涂层整理和预处理,同时夹层材料通过了Schedule 3 夹层可燃性试验,则该覆盖织物可以不通过模拟火柴试验。(棉纤维、莫代尔纤维、亚麻纤维、蚕丝、粘胶纤维、羊毛)不可见覆盖物是指使用在家具不可见区域的覆盖材料(通常靠墙壁使用的靠背、不能反转使用的扶手和座垫底部、防尘)
布等夹层为保护家具及其填充物,在没有通过可燃性试验的覆盖物和填充物之间必须增加一层通过Schedule 3的夹层材料。家用室内家具(除床垫、床基部、枕头、座垫外)家用室内家具的填充物和覆盖物通过相应可燃性试验后,其组
Schedule 1 PartⅠ针对块状聚胺酯泡绵可燃性试验
块状聚胺酯泡绵采用BS5852 Part2 火源5试验方法,覆盖物则采用经过阻燃处理的100%涤纶标准布。评价标准:(1)点火后60分钟,从外部仍发现有冒烟、闪光等闷燃现象;(2)点火后10分钟,仍然发现有明火现象;(3)试验期间,闷燃或明火现象有持续增长趋势;(4)火焰和闷燃完全停止后,测试样品几乎消耗完全;(5)火焰和闷燃完全停止后,测试样品有烧穿或至任一边缘的现象,且损失重量超过60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