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甲醛
高温染色主要采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以及阴、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复配而成的匀染剂;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如分散剂NNO、MF、CNF、SS、分散剂S、磺化木质素等,都是带芳香核的磺酸甲醛缩合物,使用后,织物上残留的甲醛量很难低于规定的极限值.分散剂MF、NNO、CNF的生物降解性差,仅25%~30%可降解.资料表明,在分散染料和还原染料中检出甲醛超标的主要原因是:分散剂MF的原料甲基萘中α-甲基萘的含量不足30%,其杂质没有与甲醛缩合,造成甲醛过量.[17]经固色剂Y整理后的织物所携带的甲醛量达300 mg/kg以上,固色剂M是固色剂Y与铜络合的衍生物,同样存在甲醛残留量大的问题.织物上的甲醛源于交联剂.三聚氰胺-甲醛缩合物是常用的一种交联剂,三聚氰胺类涂料印花交联剂的游离甲醛可达100×10-6.粘合剂大多是自交联型,在丙烯酸酯中加入羟甲基丙烯酰胺进行共聚,织物上难免残留甲醛.丙烯酸酯作为染色粘合剂,织物上游离甲醛含量将达到300 mg/kg.粘合剂MY、RF等N-羟甲基粘合剂虽满足300×10-6游离甲醛的要求,但仍超过75×10-6,属Eco-Tex禁用助剂.[18]
欧盟2002/371/EC指令中规定,不能使用甲醛量超标(直接与皮肤接触的纺织品30 mg/kg,其他纺织品超过300 mg/kg)的纺织助剂.我国GB 18401-2003《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及GB/T 18885-2002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中,规定婴幼儿用品(2岁及以下)、直接接触皮肤、非直接接触皮肤产品的甲醛残留量分别不超过20mg/kg、75mg/kg、300mg/kg,与Oeko-TexStan-dard 100的2002版基本一致.Oeko-Tex Standard 100的2008修订版中,对婴幼儿用品(婴儿及3岁以下儿童)甲醛残留量限定值更为严格,由原来的20 mg/kg降低为16 mg/kg.
2.2烷基酚聚氧乙烯醚与线性烷基苯磺酸钠
常用的高温匀染剂A-10、匀染剂FZ-802、匀染剂SFD、匀染剂OP等含有烷基酚聚氧乙烯醚.有些含有禁用的线性烷基苯磺酸钠,例如涤纶高温匀染剂WYR-1.[19]最常用的平平加O、低泡匀染剂O和匀染剂102等均为烷基酚聚氧乙烯醚.[20]烷基酚聚氧乙烯醚虽然具有良好的表面活性、低表面张力、优异的乳化、润湿、分散、增溶、去污、匀染等能力,但存在毒性和生物降解性问题,已被欧盟禁用.
欧盟2003/53/EC指令规定,APEO含量不得高于0.1%.2002/371/EC指令规定,禁止使用APEO及LAS组成的制剂或配方.法国、丹麦、德国、瑞士、挪威及比利时大多数公司对APEO都有相关的要求.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美国等也都有非正式协议,规定停用和取代APEO.线性烷基苯磺酸盐差不多与烷基酚聚氧乙烯醚同一时间被欧洲不少国家、民间组织和品牌纺织品销售商禁用.
2.3重金属
纺织品上含有的重金属元素通常以化合物形式存在,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但是当人体出汗时,由于汗液具有一定的酸碱度,会从纺织品中萃取一定量重金属离子,这些重金属离子通过与人体皮肤接触而被吸收,一旦进入人体,则有向肝、骨骼、肾、心及脑聚集的倾向,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而儿童对重金属的吸收力更高,玩耍时常会吮吸玩具和衣物,导致重金属更快捷地进入儿童体内.因此,必须对重金属残留量、可萃取重金属量进行严格控制.含重金属的印染助剂比较少,常将铜盐(酒石酸铜钠、硫酸铜、醋酸铜等)、铬盐作为染色的固色剂使用.六价铬是一种强氧化剂,能引起皮肤的刺激疼痛和过敏,在高浓度时具有致癌性,是对人体和环境有相当毒性的重金属离子.例如:在毛纺的酸性媒介染料染色时,常用的媒染剂为重铬酸钾或重铬酸钠,有时也用铬酸钠,均为六价铬的氧化物,毒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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