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 1638-1979《可溶性还原染料印花色光和强度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与GB/T 1638-1979的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名称规范为《可溶性还原染料印花色光和强度的测定》。
--增加了试验报告的内容。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沈阳化工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仲生。
本标准于1977年首次发布为化工部颁标准HG2-1131-1977;1979年修订为GB 1638-1979 ,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可溶性还原染料印花色光和强度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可溶性还原染料印花色光和强度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T 2 374---1994 染料染色测定的一般条件规定
3 原理
用可溶性还原染料试样与标准样品在织物、印浆组分和印浆配制完全相同的条件下,经过印花机一次印花操作,并在同一后处理条件下得到印花的结果,然后以标准样品的印花得色强度作100分,色光为标准,进行目测比较,评定试样印花的色光和强度。
4 试剂和材料
a) 溶解盐B:工业品;
b) 硫代双乙醇:工业品;
c)淀粉:小麦淀粉;
d) 合成龙胶:工业品;
e) 皂片:工业品,含水率不超过5%,并需符合下列要求(以干质量计)
游离碱(以Na2CO3计)的质量分数0.3%(最大)
游离碱(以NaOH计)的质量分数0.1%(最大)
总脂肪物的质量分数0.850%(最小)
制备肥皂混合脂肪酸冻点30度(最高)
碘值50(最大)
肥皂应不含荧光增白剂。
f) 其他试剂和材料应符合GB/T 2374-1994中第3章的有关规定。
5 仪器和设备
仪器和设备应符合GB/’1’23 74-1994中第5章的有关规定。
a) 加浆器:50 ml,玻璃甘油注射器或其它工具;
b) 印花机:试验室用小型单滚筒印花机(印花滚筒花型以平行直条为宜,滚筒应镀铬);
c) 汽蒸箱:加压直接汽蒸箱(表压为50 kPa)或常压饱和蒸汽汽蒸箱;
d) 电热恒温烘箱或蒸汽烘筒。
6 分析步骤
6.1 一般条件
一般 条 件 应符合GB/T2 374-1994的有关规定。溶解染料的温度的确定、是否汽蒸须根据具体品种、性能,以给色力最高为原则。印花深度根据具体品种选定,以符合分档清晰为原则。
6.2 糊料
6.2.1 合成龙胶浆的配制
称取合成龙胶40g -50g ,溶于10 00m L水中,水浴加热,充分搅拌,使其全部溶解。
6.2.2 淀粉浆的配制
称取淀粉1208 -130g ,分散于10 00m l、水中,充分搅拌,加热至沸,在搅拌下调制成均匀糊状,冷却到室温。
6.2.3 糊料-合成龙胶-淀粉混合浆的配制
将合成龙胶浆和淀粉浆混合搅匀,用细布过滤,加人苯酚1M I,调匀,然后用氨水调节pH7-8即成合成龙胶-淀粉(1:1)混合浆。
6.3 印浆的配制
6.3.1 印花色浆配方
印花深度一般以30%-5%为宜。以印花深度3%为例,按表1配制印花色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