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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皮标志企业应积极开展自查 规范挂标行为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6日

作为我国首例证明商标,真皮标志从1994年实施到现在,已经走过17个年头。在此期间涌现出一批发展迅猛的真皮标志企业,或从单个企业发展为集团公司,或从单一产品生产扩展到多元化生产,部分龙头企业甚至已经挂牌上市。截至2011年4月底,全国共有佩挂真皮标志企业437家,挂标品牌达476个。同时,随着时间推移和宣传力度增加,真皮标志产品在社会上的影响显著加强,表现为消费者选购了挂标产品后电话咨询的数量增加、商店要求新品牌进店必须佩挂真皮标志标牌、各地工商管理部门从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宣传等方面加强对真皮标志产品的检查和保护等,充分表明真皮标志受到广泛认可并且已经成为优质皮革制品的“身份证”。

正是由于社会各界对真皮标志产品关注度增加,真皮标志企业更应当珍视社会各界,尤其是消费者给予我们的这份沉甸甸的信任,严格管理,规范挂标。现根据近两年地方工商局在检查中发现的部分企业佩挂真皮标志标牌不够规范的地方,提出企业佩挂真皮标志标牌应注意的问题,希望真皮标志企业积极开展自查,及时纠正不规范之处,以确保佩挂真皮标志企业的优秀群体形象。

一、真皮标志使用资格证书上的企业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一致。

1、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应及时向真皮标志管理办公室提出变更申请,经批准办理变更手续,以保证佩挂真皮标志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一致。

2、对一些同时注册有几个公司的企业集团,真皮标志使用资格证书只限被批准的公司使用,不允许几个公司同时使用。

二、真皮标志使用资格证书上的商标应与企业商标注册证上的商标一致,商标注册人与佩挂真皮标志企业名称一致。

1、对一些注册了多个商标的企业,真皮标志标牌只能佩挂在被批准的商标的产品上,如企业欲在本企业其他商标的产品上佩挂真皮标志,必须提前向真皮标志管理办公室提出扩牌申请,经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挂标。

2、商标注册人应与被批准佩挂真皮标志的企业名称一致。

如发生变更,应先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人核准变更证明,使商标注册人与企业名称一致,并将此证明的复印件及时报送真皮标志管理办公室备案。

三、对一些生产同一个品牌不同类别的产品的企业,真皮标志。

只允许佩挂在被批准的产品上,企业如欲在其它产品上挂标,应提前向中国皮革协会真皮标志办公室提出扩牌申请,经考核批准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挂标。

对于佩挂真皮标志标牌的相关规定,企业若有疑问,可致电真皮标志办公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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