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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皮革协会第六届理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6日

全体会员单位:

中国皮革协会第六届理事会自2007年9月组建,至2011年8月行将届满。在其四年工作历程中,全体会员单位给予了关心和大力支持。理事会本着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精神,较圆满地完成了任期内的工作。在此中国皮革协会向全体会员单位表示诚挚的谢意。

依据协会《章程》规定,今年应进行换届选举产生第七届理事会。关于此次换届工作,2月协会秘书处已向中国轻工业联合会领导作了汇报,联合会领导对协会几年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意按期换届;5月协会秘书处致函各副理事长单位提请审议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并获得通过。根据历届理事会换届规范程序,制革、毛皮、皮件、皮衣、皮鞋旅游鞋等专业委员会年内也将换届,组织工作量大,需要提早准备,精心安排。为了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协会秘书处特设立以徐永名誉会长、张淑华理事长和苏超英常务副理事长为领导的换届选举筹备工作组。现将换届选举工作通知如下,内容详见附件。

本次理事会换届选举工作计划在今年9月份完成,请全体会员单位予以支持。

附件1: [《换届选举方案》]

附件2: [《中国皮革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副理事长 常务理事 理事候选单位申请表》]

附件3: [《中国皮革协会第六届理事会正副理事长单位名单》]

附件4: [《中国皮革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单位名单》]

附件5: [《中国皮革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单位名单》]

中国皮革协会

地 址:北京市东长安街6号

联系人:聂玉梅

电 话:010-65261059

传 真:010-65231698

E-mail:nym@chinaleather.org

中国皮革协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附件1:

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换届选举暂行办法》(国资发研究[2010]154号)的规定,特制定本次换届选举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健全协会的组织建设和职能保障,全面提高协会自我管理和自我完善的能力,增强协会的社会信誉度和影响力,更好地促进协会高效有序发展,更好地为皮革行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服务。

二、换届选举的依据

按照中国皮革协会《章程》规定,理事会的任期为四年,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三、换届选举方式

遵照国资委国资发研究[2010]154号文规定,本次换届将在会员代表大会上,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第七届理事会成员单位。秘书处应广泛征求意见,根据理事会成员单位任职条件,对会员单位自荐、地方协会推荐的候选单位名单,在反复酝酿和多方协商的基础上,向会员代表大会提交第七届理事会成员单位候选名单,提请大会选举。鉴于协会会员数量1300多家,且覆盖面广的实际情况,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特邀地方协会组织参与共同完成。

选举程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正副理事长。

四、任职条件

副理事长单位:原则上应是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单位,履行本协会《章程》,按规定及时缴纳会费。模范遵守“中国皮革行业诚信公约”和“中国皮革行业社会责任指南”,对社会及行业公益性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及相关的科研、经营、管理等单位。对关乎行业整体发展的重大事项,副理事长本人能够亲自参与并积极推进。

常务理事单位:原则上应是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单位,履行本协会《章程》,按规定及时缴纳会费。遵守“中国皮革行业诚信公约”和“中国皮革行业社会责任指南”,对行业公益性事业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参与行业协会工作,在行业中具有代表性的骨干企业,以及相关的科研、经营、管理等单位。

理事单位:原则上应有一年以上的会龄,履行本协会《章程》,按规定及时缴纳会费,遵守“中国皮革行业诚信公约”和“中国皮革行业社会责任指南”,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在行业或地区中具有一定影响的企业,以及相关的科研、经营、管理等单位。

五、换届步骤

本年度先进行理事会的换届,之后进行专业委员会的换届。

六、换届工作时间安排

1、2011年5月,秘书处向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交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和有关中轻联推荐人选建议。

2、2011年5月中旬,秘书处向各位副理事长发函,以信函办公形式提请各位副理事长审议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3、2011年6月上旬,秘书处向全体会员单位寄发换届选举通知,6月下旬会员单位将填写的《第七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候选单位申请表》提交至中国皮革协会秘书处。秘书处进行收集、汇总、审核。

4、2011年8月中旬,秘书处向全体会员单位寄发换届选举会议通知。

5、2011年9月上旬,中国皮革协会召开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秘书处向大会提交第七届理事会成员单位候选名单,提请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第七届理事会成员单位。

6、2011年9月下旬,秘书处向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汇报选举结果,报国家民政部进行登记备案。

7、2011年9月下旬,秘书处向全体会员单位寄发各专业委员会换届选举通知,10月中旬会员单位将填写的《中国皮革协会各专业委员会会长、副会长、常务委员申请表》提交至中国皮革协会秘书处。
各专业委员会换届选举,原则上以上届专业委员会委员为基础,根据企业自荐,地方协会推荐选举产生各专业委员会的成员单位。会长单位不连任。

8、2011年10月下旬,秘书处对提交的《申请表》进行收集、汇总、审核,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任职条件,对会员单位自荐、地方协会推荐的候选单位名单,经反复酝酿和多方协商,于11月中旬向全体会员单位提交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候选名单,以信函通讯方式,选举产生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

9、2011年12月上旬秘书处向全体会员单位公布各专业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果,宣布中国皮革协会各专业委员会组织机构名单。秘书处向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汇报选举结果,报国家民政部进行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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