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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纺织服装行业08年可增退税1.65亿元

发布时间:2008-08-09

 7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调整纺织品服装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从8月1日起,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将部分竹制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ss126.com-给时尚正品安个家) 同时取消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其中包括红松子仁以及部分农药产品、部分有机胂产品、紫杉醇及其制品、松香、白银、零号锌、部分涂料产品、部分电池产品、碳素阳极等。 此次退税率调高的商品范围包括纺织纱线、化纤长短丝、絮胎及无纺织物、涂布、针织物及钩编织物、服装及其他纺织制成品和部分竹制品,几乎囊括了纺织服装类自50章至63章的绝大部分税目商品。此次出口退税率调高的商品主要集中在纺织服装类出口商品,据统计,去年泉州市纺织服装出口供货总值34.23亿美元,其中自营出口15.1亿美元,今年1至6月自营出口7.88亿美元,这次调整的出口退税率涉及我市纺织服装总量的86%。根据目前退税水平,每调高一个百分点的退税率,每美元可增加的退税额约为0.06元人民币,此次调高两个百分点则每美元可增加0.12元人民币。 根据今年的出口情况,预计今年后5月纺织服装的出口供货值大约16亿美元,其中自营出口约为6.7亿美元,则整个纺织服装行业可增加退税收入1.65亿元,其中自营出口企业可增加退税收入0.7亿元。此次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将对泉州市的出口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取消出口退税率的商品中,泉州市仅涉及部分电池产品,出口额较小,2008年上半年的出口额约为300万美元。 此次退税率调整是中央为缓解纺织服装企业困难、减少宏观调控对纺织服装企业冲击而做出的努力。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提醒企业抓住此次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契机,及时调整出口策略,扩大纺织服装的出口。继续走提高产品质量、培养出口品牌道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技术更新改造步伐,大力开发新产品,增加高档次、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量,使出口产品打入高端市场。鼓励企业通过国际标准和质量体系认证,重视商标的境外注册,增强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能力。加强行业协调,确保有序出口,纺织服装行业协会要发挥好协调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统一协调对外报价,防止互相杀价,减少无序竞争,避免引起国外反倾销调查,营造健康有序的出口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