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生产过程中由于电气线路短路、设备漏电或静电产生火花而引起火灾。电气安装不符合要求,使用不当或线路老化损坏,可引发火灾。
(8)建筑物布局不合理,生产、生活用火的火星或烟囱飞火等溅落在坯布库、成品库、危险品库内,引燃可燃物,可造成火灾。
(9)危险品库内电气设备防爆不符合要求,通风设施不完善,可能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达到爆炸极限,遇火源可能发生火灾爆炸。
(10)棉纺织印染生产中的变配电装置、变压器、照明灯具、电缆、电线、用于生产工艺参数检测显示的电气控制装置、电气仪表、计算机及其他带电设备等均存在火灾危险性。
(11)印染设备的转轴与布坯摩擦、设备运转都会产生静电,静电火花有可能成为点火源。
(12)生产区内较高建筑物在雷雨天存在着被直接雷击或感应雷击的危险。此外,雷电波侵入可造成配电装置和电气线路绝缘层击穿而产生短路,引起燃烧和爆炸。
(13)运输、装卸原料的车辆、机械设备进入库区时,不采取防火安全措施,排气管喷火或机械摩擦撞击产生火花,引着可燃物起火。
3安全技术措施建议
(1)各类染料、辅助溶剂应设专用仓库,分类存放,对相互抵触的物品不得混放并保持库区良好的通风。生产车间不得将危险原料存放现场,应按当天生产使用需要量领取,将其在专用室内配成水溶液后再进入现场使用,勺、盘等容器不得混用。
(2)容易发生事故危及生命安全的场所和设备,均应有安全标志,并按《安全标志》进行设置。坯布库、成品库和危险品库应设置明显的“严禁烟火”标志。主厂房内应设置“禁止吸烟”标志。
(3)液化石油气气瓶及装置内其他压力容器的安全设施应齐全完好,并且应做到定期校验。液化石油气瓶组间与烧毛机等散发明火的地点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5m。
(4)防止导热油锅炉火灾发生,重点在于防止油管破裂。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维修保养,防止管道泄漏,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导热油路供热系统的安装应由制造厂家或定点安装单位完成,质量合格且符合规程规定。
(5)企业应选用合格的导热油,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导热油进行取样分析,及时掌握导热油的品质变化,定期补充新的导热油,使残炭量保持稳定。加入锅炉中的导热油必须预先脱水。导热油等有机热载体在使用过程中,应保证每项指标值都控制在合格范围内。
(6)突然停电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导热油超温、受热面金属发生过热。配置备用的电源,一旦停电立即启动。来电后,高位槽应及时补充导热油。
(7)电气线路应在危险性较小的地方敷设。电气线路的设计与施工应考虑周围环境温度、化学腐蚀、用电设备进线盒方式等因素,采取防腐蚀、阻燃等措施。电缆沟通入变配电室、控制室的墙洞处,应填实、密封。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线路应避开可燃物。在火灾危险环境,移动式和携带式电气设备应采用移动式电缆。
(8)定型机、烘箱、排烟风管等是重点防火部位,应保持清洁。印染企业对排烟风管应定期清扫、除油尘,或者在排烟风管内安装蒸汽灭火系统,一旦发生火灾能自动灭火。对全棉类织物进行定型作业,每班至少要清理散热器过滤网两次。要保持轧机轧辊的清洁,织物中不得夹带硬物,以免轧辊受到损伤。在烘箱温度不低于100℃的情况下,不得关闭排风机。
(9)应当根据建筑物和构筑物、电力设备以及其他保护对象的类别和特征,分别对直击雷、雷电感应、雷电侵入波等采取适当的防雷措施。
(10)进入危险区域的机动车辆采取防火措施(如配备防火帽)后,方可进入。
(11)消防水量、给水管道、室内消火栓的设置,应分别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
(12)作业现场灭火器的配置应按现行的《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中对“灭火器的配置”有关条款的规定执行。设置的消防器材应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13)应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应涵盖救援组织、救援人员、救援设备以及救援物质等几个方面的内容,并定期组织演练。
(14)分工明确。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对重点部位和设备的检修、维护、测试要到位。应对导热油锅炉操作工进行岗前培训,使其能够正确操作。
4结论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对于棉纺织印染生产装置而言,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是保证印染装置生产过程安全运行的关键所在。除本文提出的防止火灾事故的预防措施外,完善的安全管理对于棉纺织印染生产的安全运行也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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