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原始样并非织物,而是印刷纸板
这种情况,往往会因纸样表面光滑,具有较强的光泽,以及纸样是印刷涂料,而不是染料等因素,在规定的光源照射下,染色小样的色光一般难以与原始样相吻合。此时,也只能多打几只深浅不同、色光不同的小样,供客户选择。
(3)染棉锦或棉涤交织物时,若客户提供的原始样中,双组分纤维的色泽深浅与色光均一性差,有双色现象。
此时,通常有两种情况:第一,就是要保留这种双色效果;第二,不要双色效果,而要匀一色。因此双组分纤维的色光深浅要拉平(原始样中,双组分纤维色光深浅不同,系染色匀一性差所致)。遇到这种情况,务必向客户问清楚,以免小样得不到确认。(4)原始样在光源下,带有一定荧光。
遇到这种情况,要格外注意。一般有两种可能:第一,要求布料在特定的光源下,应该具有荧光效果;第二,布料本身并不要求具有荧光,而是在染色时,为了增艳,无奈外加了荧光增白剂。此时,必须先弄清客户的真实要求,而后,才能根据要求打认可样。(5)原始样为真丝织物或腈纶织物(或腈纶绒线),而小样却要打纯棉样,或棉涤、棉锦样。
这种情况,常常由于原始样是以酸性染料或阳离子染料染成,鲜艳度特好,致使小样无法达到原始样的亮度要求。遇到这种情况,要先打近似样,供客户参考,并向客户说明原由。如果加入荧光增白剂增艳,必须取得客户同意。(6)客户的色单中,常常带“白色”色号,如:自然白、象牙白和珍珠白等,但无实物标样。
遇到这种情况,预先要弄清楚色单中的所谓“色光”,是指本白、漂白还是增白。若客户对此混淆不清,难以认定,要先打本白、漂白和增白三种样,给客户认可,如果认定为增白样,一般还要提供黄光、红光、蓝光三种小样,让客户确认。对这种情况,一定要认真对待,否则,在大货验收时,容易与客户产生色光分歧,甚至返工复修。(7)对棉锦、棉涤、锦涤、涤粘等交织物或混纺织物,客户提供的原始样,有时是闪色样(即两种纤维组分色泽不同,具有闪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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