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部分检测方法已“落伍”
一些标准中所规定的检测方法仍沿用传统的染线评定法、化学分析法、目测比较法,这些方法很难准确定量,人为因素多,分析误差大,应对原标准进行修订.另外,应尽量采用先进的仪器,如液相色谱、气相色谱、分光光度计等,fi色x,J产品的有效成分、含有的有机杂质等进行更准确的定量分析.
2.1.3部分标准的内容已“落伍”
近年来,为适应市场发展的需求,一些荧光增白剂产品出现了多种商品剂型,如荧光增白剂DT,在实施的标准HG/T 2556—1993中规定“外观为淡黄色分散液”,实际上现在该产品已有分散液和粉状物两种商品剂型.另外,该标准所规定的检验项目已不能满足纺织印染行业的需要,内容已“落伍”了.HG/T2555—1993也有类似问题.
2.2对一些发展较快的品种要尽快组织制订相应的化工行业标准
近年来,纺织印染技术不断创新,拉动了一些荧光增白剂品种的较快发展.尤其在加入WTO后,一些荧光增白剂产品进入了国际市场,而国内生产企业增多,生产量扩大,如荧光增白剂OB(C.1.1841、荧光增白剂KCB(C.I.367)、荧光增白剂KSN(C.I.368)等品种,国内已有20余户企业在生产,总产能已超过千吨,但产品都未制订化工行业标准,仍使用企业标准,这给规范质量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带来一定的困难.
2.3制(修)订高水平的企业标准
高水平的企业标准不但是企业创名牌产品的关键、开拓市场的重要手段、扩大市场份额的重要法宝、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也是进一步提升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的重要基础.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关政策、采取措施、积极协助、鼓励和指导企业制(修)订更多高水平并能和世界名牌产品质量标准相媲美的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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