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的配料计算
(一)混纺比计算
1、由干混比计算湿混比
设有n种纤维混纺,第i种纤维的实际回潮率为Wi,干重混纺比为Yi,则两种纤维的湿重混纺比Xi可用下式计算:
注:上式分子为第种纤维的湿重,分母为种纤维湿重和。
例:涤/粘混纺设计干混比为65/35,若涤的实际回潮率为0.4%,粘的实际回潮率为13%,求两种纤维的湿重混纺比?
解:将已知数据代入上式得:
2、条子混和时的条子干定量
设Y1、Y2、Y3分别为各根纤维条子的干混比,N1、N2、N3分别为各根纤维条子的并合根数,G1、G2、G3分别为各根纤维条子的干定量;则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下:
::=G1:G2:G3
例如:涤/棉混纺设计干混比为65/35,在并条机上混和,初步确定用4根涤纶条和2根棉条喂入头道并条机,涤纶条的干定量为18g/5m,求棉条的干定量?
解:将已知数据代入式
得: :=18:G2
G2=19.38(g/5m)
(二)混合体各项指标的计算
混合体指配棉时的混合棉和化纤配料时的混合料,各项指标包括纤维的平均长度、平均细度、平均品级以及原棉的平均成熟度系数等,除化纤混合料的平均强度外,均可按混用纤维重量百分比,采用式(L2)的加权平均方法进行计算。
(1-2)
式中:X——混合体中某项指标的加权乎均值;
Xi——某种混用纤维某项指标的变量平均值;
βi——某种混用纤维的重量百分比。
(三)混比计算
化纤混纺时以干重为准,根据设计的干重混比和实测的回潮率按式(1-3)计算混用纤维湿重混比,便于生产上掌握使用。
(1-3)
式中:X——甲纤维的湿重混比;
Y—
m1——甲纤维的实测回潮率;
m2——乙纤维的实测回潮率。
如果采用棉条或棉片混合,可根据设计的干重混比和喂入棉条根数按式(1-4)计算混合棉条的干重定量比。
(1-4)
式中:g1、g2——甲和乙两种棉条的干重定量;
n1、n2——甲和乙两种棉条的喂入根数。
如在涤棉混纺时回用混合后的回花于本特纱中,式(1-4)还应包含回花的使用率。设回花和涤纶混合,则混用棉条的干重定量比按式(1-5)计算。
(1-5)
式中:m——回花对涤纶的百分比(回花使用率)。
当式(1-4)和式(1-5)中的g1和g2任一个数值设定后,另一个数值即可求得。若是其他两种纤维混纺时需回用混合后的回花于本特纱中,可参照式(1-5)的方法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