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核发的《关于调整经纬纺织机械股份[3.92 1.29%]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2]300号),国务院国资委主要批复内容如下:(1)同意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同意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对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1.3953亿元债权、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以不超过3亿元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2)在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实施中,请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发行情况,确定具体认购金额,确保发行完成后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对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合计持股比例为33.83%。(3)请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国有股权管理的有关规定,正确行使股东权利,维护国有权益,促进上市公司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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