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除本公司董事钱建忠先生、雷小华女士表决弃权外,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次会议为通讯方式,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负责人李培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李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秀丽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375,535,679.04 358,854,220.59 4.6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194,874,262.79 158,875,376.45 22.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0.55 0.44 25.00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009,506.65 70.3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02 66.67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312,738.93 6,301,138.97 41.42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09 0.018 28.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008 -0.043 77.14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09 0.018 28.57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70 3.23 增加0.3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43 -7.94 增加5.6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1-9月)
(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639,426.29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2,829,0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000,000.00
债务重组损益 404,370.2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0,098,675.9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817,757.6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987,018.39
合计 21,776,248.55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流通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2,367
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
上海中纺机职工技术开发经营服务公司 3,554,652 境内上市外资股
汪兴政 1,607,900 境内上市外资股
李星 1,353,687 境内上市外资股
SHENYIN WANGUO NOMINEES (H.K.) LTD. 1,192,810 境内上市外资股
俞明智 924,896 人民币普通股
黄承东 888,325 境内上市外资股
DEAN FRANCIS LE BARON 858,000 境内上市外资股
曹玉华 662,268 境内上市外资股
金先德 589,998 人民币普通股
费建民 500,000 境内上市外资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70.36%,主要系至本报告期末收到上年度因公司5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转让由太平洋机电集团支付的人员安置及搬迁补偿费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41.42%,主要系上年末部分员工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后工资成本大幅下降所致。
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77.14%,主要系上年末部分员工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后工资成本大幅下降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06年7月31日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10送3.8股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见公司2006年8月1日公告),上述股改方案尚未实施。
2008年1月18日,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16,923,535股股份(占总股本32.74%)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其承诺将按照本公司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加快推进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股份锁定和分步流通等义务。2008年6月,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向上海市有关部门申请批准增持股份拟按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支付对价的申请获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沪国资委产[2008]304号《关于增持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后支付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原则同意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在增持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135,694,783股股份后(其中:包括应向江苏南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继续完成收购的72,000,000股股份),按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支付7,025,370股对价方案。接到上述批文后,公司启动了向商务部等有关部门的报批工作。
2009年1月公司接到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原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转发的《商务部关于同意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批复》(商资批[2008]1495号):一、根据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相关股东大会于2006年7月31日通过的股权分置方案,同意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向公司流通A股股东按每10股获付3.8股股票支付共9,781,200股对价进行股权分置改革。二、公司股权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总额保持不变,其中太平洋持有179,142,335股,占股本总额50.17%;其他募集法人股持有22,308,000股,占股本总额的6.25%;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有35,521,200股,占股本总额的9.95%;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持有12012万股,占股本总额的33.63%。三、公司应于股改实施后召开的第一次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重订的章程,在股东大会后十日内报商务部备案并换领批准证书。四、公司股东股权处置及相关事宜应按《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涉及外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办理。
由于上述两批复内容均要求在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全部受让有关公司股权(详见公司2006年6月30日公告)完成的前提下,但目前公司股东间股权纠纷诉讼案正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审状态(详见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中重大诉讼事项内容),尚未判决,公司予以高度关注,公司股改事宜将视其进展情况,进一步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监管部门审批,有关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公告。关于公司上述股改方案实施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故不分配。
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培忠
2009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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