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掌握进口纺织服装面料安全性能方面的质量水平,7月中旬,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对进口服装面料进行抽查检验。江苏检验检疫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作出快速反应,组织省内部分分支局抽取了16个分别来自日本、韩国、泰国、美国、意大利、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进口面料进行抽检。本次抽检除常规项目外,还对PH值、甲醛含量、耐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可萃取重金属含量、禁用偶氮染料等安全卫生项目行了检验。
从本次检测情况可以看出,大部分进口服装面料能达到通用安全技术基本要求,但也有少数来自韩车、日本的面料存在着不可忽视的对消费者健康安全带来隐患的因素,特别是甲醛,检出最高含量达145PPM。由于纺织品在印染和整理过程中要加入各种染料、助剂等整理剂,其中或多或少地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甲醛,当其残留在纺织品上达到一定量时,对人体的皮肤乃至健康造成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这种含甲醛的进口面料制成服装投放到市场后,在人们穿着过程中将对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直接影响人民的身体健康。另外,若制成服装出口到其他国家,尤其是日本,该国政府对纺织品服装中 甲醛含量有法规规定限量,势必直接影响我国服装的出口。
长期以来,进出口纺织服装检验一直以外观检验为主,内在质量特别是涉及安全卫生项目的检验尚未引起足够重视。此次对部分进口服装面料的抽查,暴露了在安全卫生项目上存在的隐患,应引起关注。为了加速与国际接轨,我们制定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401-2001《纺织品甲醛含量的限定》,此标准将于2003年1月正式实施。
检验检疫部门建议,首先应组织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加强对进出口纺织服装内在质量和涉及安全卫生项目的检验,特别要加大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技术执法力度。其次,我国应加快国家强制性标准《纺织品通过安全技术基本要求》的修改并尽快发布实施。一方面要对进口面料严格把关,另一方面也需要国内一切从事纺织生产的专业工作者对面料加工中所需染料和助剂进行筛选和改进,重视甲醛含量的控制,使我国的出口纺织品畅通无阻。(张小英;石红)
|